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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z-2023-0005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5-03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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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木钵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置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03 【字体: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木钵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置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木钵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安置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文件和政策,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三五 ”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6〕6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拓宽建设用地空间,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将在全镇范围内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为妥善安置本乡镇拆旧区农户,结合本乡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精准扶贫讲话的精神,围绕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安排部署,按照一年建设、两年搬迁、三年稳定的工作要求,对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的深山区、林缘区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农村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通过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原则。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拆旧区可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进行复垦,建新区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对拆旧复垦的耕地进行严格审核验收,确保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二)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原则。根据拆旧地块的实际分布情况,按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区,选择拆旧建新模式,在充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三)坚持尊重群众意愿、稳妥安置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维护集体和农户及其他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科学合理规划建新区,充分利用农民进城、易地扶贫搬迁等各类政策,统筹安排,确保拆迁一户、安置一户。

(四)坚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原则。通过易地搬迁,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促进耕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三、安置方式

采取集中和灵活两种方式,妥善安置。集中安置主要包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小城镇或产业园区安置、依托重大工程和国有农(林)场等建基地安置、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等;灵活安置主要包括插花安置、投亲靠友等。搬迁群众继续耕种原有土地的,集中安置区选择原则上与农户原有耕地距离适中,尽可能不影响生产。

1.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2.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规划建设移民新村,引导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因地制宜确定安置区规模,大型安置点按规定在选址前进行水土资源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3.依托小城镇或产业园区集中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小城镇或产业园区附近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有劳务技能和商贸经营基础,且在城镇有一定生活能力的搬迁群众。

4.依托重大工程和国有农(林)场等建基地安置。依托水利、土地整治等重大工程,通过合法开发荒地或利用国有农( 林)场闲置土地建基地集中安置。

5.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挖掘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打造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重点村或旅游景区,引导居住在周边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安置。

6.插花安置。依托安置区巳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由当地政府采取回购空置房屋、配置相应耕地等措施安置部分搬迁对象。

7.投亲靠友等其他安置方式。引导损迁对象通过外出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搬迁。

各村可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安置方式,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内 安置,行政区内水土资源难以承载且有接收安置地的可跨行政区安置。

四、安置对象

木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涉及10个行政村,共计 21宗99.21亩,涉及18户、87人。截止2022年底,以上农户均通过自建住宅的方式进行了安置,本次复垦的宅基地为旧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木钵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方显任组长,党委副书记 、政府镇长王贵平任副组长, 各村包村领导及村委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彦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完善政策措施。按要求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国土局汇总,按照“定人、定责、定时间、定进度”的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规定实施增减挂项目,配合县人民政府各项目区的项目实施情况的专项督查,对项目推进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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