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z-2021-0007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4-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印发《木钵镇农村耕地撂荒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木钵镇农村耕地撂荒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8日
木钵镇农村耕地撂荒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交通的不断便利,大量农村青年劳动力流出,部分农民在城镇定居并长期从事非农工作,我镇耕地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农业生产受到很大影响。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我镇农业生产发展,确保农业增产增收,根据《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甘农发〔2021〕8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环县撂荒地复垦复耕工作有关要求,全面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盘活耕地资源,激发农民的积极性,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不断加强农村耕地承包管理,规范耕地承包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彻底实现撂荒地清零目标,守住耕地红线。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镇17个村撂荒地进行集中整治摸排,确保农村耕地、农民利益得到保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分析耕地撂荒现象形成主要原因,对每一户每一地块制定整改措施,分类整理,逐地块解决。
(三)坚持民意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四)坚持优先发展。对撂荒的农田坚持优先动员农户自种,坚持优先发展粮油作物种植,优先发展贫困户特色产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8日-4月11日)。一是召开全镇耕地撂荒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二是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三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转载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各村于4月11日将宣传动员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镇产业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12日-4月18日)。各村深入各农户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界限、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于4月18日将摸底结果上报镇产业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19日-4月25日)。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村委会上报结果进行分类梳理:对于在家农户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由村委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于举家外出农户,由村委会进行电话通知并下发电子通知书,限期回家整改或者由农户出具流转、代种协议等;对于违规改变土地性质的农户,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整改。限期未耕的,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对撂荒耕地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耕地由村集体耕种,涉农资金归村集体所有。
(四)自查总结阶段(4月26日-5月5日)。集中整治结束后,镇产业办公室及各村委会要及时将整治资料整理归档,做到有据可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耕地撂荒漏报漏耕现象的,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选先资格。对耕地撂荒复垦复耕工作成绩显著的村及个人计入年终奖励。
五、整改措施
(一)农户自种。依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相关惠农政策鼓励农户自行整改耕种,鼓励优先耕种粮油作物。
(二)土地流转。对于劳动力短缺、耕地面积大的农户采取土地流转形式进行整改。
(三)亲友代种。举家外出农户的耕地优先鼓励农户与亲友之间协商,相互代种。
(四)购买社会化服务。培育有一定社会化服务经验、具备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自觉履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义务、有良好信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五)村集体回收。农村承包土地撂荒三年以上的,原发包单位可以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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