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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z-2021-0004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0-1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木党发〔2020〕137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木钵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11-20 【字体:

  各村党支(支部)、村委会,木钵社区:

《木钵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环县木钵镇委员会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01120

木钵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为切实做好村级党组织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按照《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环办发〔20206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优化结构、提升功能,努力建设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设幸福美好新木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坚持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始终,把牢正确方向,掌握工作主动权。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工作指导,严把人选资格审查关和选举程序关,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健康平稳有序进行。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换届工作,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做到执行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降低,履行程序环节不走样、遵守纪律规定不放松。

(三)坚持民主公开。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尊重和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确保换届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选出党员群众满意的村(社区)两委班子。

(四)坚持分类指导。紧密结合实际,综合分析、统筹考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开展换届,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村(社区)先整顿后换届。

三、时间安排

全镇村党组织委员会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第七次居民委员会换届,于20201121日启动,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于12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于20213月底前完成。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组织开展换届,村和社区同步进行换届。

四、重点任务

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正值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历史节点,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进行的首次换届,必须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一)做好动员部署和前期准备工作

1、成立换届机构。镇上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镇长为副组长,组织、民政、纪委监委、宣传、政法、财务等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村(社区)也要成立两委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配强工作力量,扎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各项工作。同时,镇上组建了驻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帮助和指导村(社区)开展好换届选举工作。

2、深入摸排整顿。全面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所辖村(社区)逐个深入调研,广泛宣讲政策,摸清现任两委班子状况、班子成员公信度和思想动态,摸清村(社区)户数、人口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情况,摸清两委成员换届人选情况。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指派指导组蹲点指导,集中整顿,确保将问题隐患消除在换届之前。镇党委与所有村(社区)两委成员之间,党委书记和党建办主任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之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消除思想顾虑,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3、制定换届方案。镇党委制定了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推进时间表,各村要围绕换届工作程序、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和组织领导等各阶段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全镇节奏一致、步调协调、有序推进。

4、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微信群等媒体平台和设立宣传栏、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入户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村(社区)两委换届的重要意义、政策规定、选人标准、程序步骤和纪律要求等,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换届选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党员群众珍惜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法治意识,提高政治参与能力,自觉抵制家族、宗族、宗教、黑恶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

5. 强化业务培训。举办村(社区)两委换届业务培训班,重点对换届工作指导组、驻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方法步骤和具体操作流程,提高工作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

6. 审计财务收支。坚持先审计再换届,财政所、财务室要对村(社区)干部进行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镇党委、政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审计工作要于11月底前完成,审计结束后,对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向全体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监督。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

1. 严格换届人选标准

1)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双好双强,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现任村两委干部积极参选的基础上,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村上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

2)拓宽选人渠道。村两委成员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推选,还可从本村在外的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退休公职人员中回请。社区两委成员注重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社区大学生、社区民警、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知名人士、爱心公益社团人士以及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中推选。

3)坚持从严把关。严把村(社区)两委人选资格条件关,认真落实资格联审机制,把牢底线要求,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村(社区)两委班子之外。有下列10种情形之一的人不得作为新提名或继续提名人选: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或取保候审的、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的、近五年受过行政拘留治安处罚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家族势力干扰基层公共事务和信教参教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违反党纪党规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受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搞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道德品质低劣等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长期在外或患有疾病不能在岗正常履职的,群众满意度测评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责令辞职的;现行政策规定不能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其他情形。

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回避的近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合理设置职数

1)村(社区)两委成员职数。依据我镇实际,村党组织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设置,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设置,设委员35名;村民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置,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居民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设置,由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5人组成。

2)定补村干部职数。定补村干部是指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报酬的人员,设村党组织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书记1名,副主任1名,村文书1名;目前不具备实行一肩挑条件的村,设村党组织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副书记或副主任1名、村文书1名。木钵社区设党组织书记1名、居民委员会主任1名,实行一肩挑的,设副书记1名。

  1. 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1)村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

    本次换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以45周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其中35周岁以下的要占到35%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要占到45%以上,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比例较上届有所提高。新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符合《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1年以上党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继续提名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应符合《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文化程度不符合继续提名条件,但致富带富能力强、在党员群众中威望高,目前没有合适接替人选,确需继续提名的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年龄应在55周岁及以下、文化程度应在初中及以上,对一些年龄55周岁以上、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可以继续留任。放宽提名条件的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审批。招聘为镇工作人员、不符合继续提名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由镇上安排担任党建指导员、产业指导员或到机关工作,保留原有待遇。确无合适人选的,镇上将采取下派机关干部的方式提名人选,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经考核合格的应继续提名。

    村党组织副书记新提名的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别优秀的原则上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文化程度应在初中及以上。继续提名的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别优秀确需继续提名的,原则上年龄应在55周岁及以下、文化程度应在初中及以上。放宽提名条件的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2)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副书记

    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以40周岁左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其中30周岁及以下占一定比例,大学及以上学历占80%以上。新提名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应符合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条件,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1年以上党龄,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继续提名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学历不符合继续提名条件,个别优秀确需继续提名的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社区党组织副书记新提名和继续提名人选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别优秀确需继续提名的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4、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

    按照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的原则和换届后比例不低于换届前标准的要求,大力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本次换届中,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镇机关下派干部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镇党委和下派干部要注重为本村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党组织书记人选。选聘专职化党组织书记的村要实行一肩挑。同时,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

    5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

    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把年纪轻、学历高、热爱基层工作的优秀人员选进村(社区)两委班子,大力改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切实增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的整体功能。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交叉任职比例不低于上届。两委班子中原则上至少有1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村(社区)党组织委员新提名和继续提名人选要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

    (三)严格换届选举程序

    1. 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

    各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照镇党委制定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1)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民主测评。在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前,由驻村(社区)换届工作指导组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等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自身建设的情况;班子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党员群众推荐。在民主测评会上,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由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会的党员和群众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党员和群众代表每人一张推荐票,具有同等效力,统一进行计票。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实际得票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及结果向镇党委汇报沟通。镇党委推荐。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通报村(社区)党组织。对不宜作为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由镇党委向村(社区)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镇党委参考推荐得票情况确定。

    2)资格联审和组织考察。村(社区)党组织结合党员群众推荐和乡镇党委推荐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并上报镇党委。镇上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小组,对照村两委班子成员任职条件及不得列入候选人的十种情形进行初审,并将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将联审结果反馈后,联审不通过的,由镇党委重新组织推荐。同时,镇党委根据反馈结果,成立村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村(居)民代表等意见,全面深入了解情况,并将考察结果及时反馈村(社区)党组织。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组织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召开党组织委员会研究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镇党委呈报请示,并在本村(社区)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村(社区)党组织将公示情况如实报告镇党委;无影响候选人预备人选问题的,镇党委及时批复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镇党委按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审议。公示结束后,无影响候选人预备人选问题的,县委组织部批复镇党委后,镇党委批复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后,镇党委要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见附件),明确候选人预备人选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

    4)大会选举。村(社区)党组织接到批复后,在驻村(社区)换届工作指导组指导下,按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主持。会上,上届村党组织委员会书记作工作报告,并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党员大会结束后,召开新当选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等额选举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向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镇党委作出批复。党组织书记按规定由镇党委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2.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

    坚持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规范时间不缩减,确保换届选举依法依规进行。

    1)依法推选产生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机构。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57人奇数组成,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由711人奇数组成。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不是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有一方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被提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或者其直系亲属被提名为正式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

    2)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各行政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按照换届选举推进计划公布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并印制选民登记表和选民证,组织各行政村(社区)对年满18周岁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村(居)民进行登记选举日前一日及之前度过18周岁生日的公民认定为年满18周岁,应当作为选民予以登记;选举日当天18周岁生日的公民,认为未年满18周岁,不具备选民资格。针对城镇化加快、人口流动增强、户籍制度改革、易地扶贫搬迁等新情况,要切实规范选民登记工作,特别是对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级组织中任职,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都要进行选民登记,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发生。登记的选民名单必须于选举日20日前公布,公布后及时发放选民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以直接选举为主,比例要达到85%以上。

    3)依法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直接提名的候选人中要有适当数量的妇女候选人,多民族居住村必须要有少数民族成员候选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依法享有选举权的居民十人以上或者居民户代表五人以上联合提名、居民小组提名或者由选举领导小组提名。对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后,按法定程序产生正式候选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名额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名额比应选名额多13人。

    4)依法组织投票选举。严密组织选举大会,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全面实行秘密划票制度,设立秘密划票处,确保村(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代为投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每名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接受委托投票不超过3人,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被委托人应当于选举日3天前办理委托登记,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严格规范设立流动票箱,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应当于选举日的2日前公布参加流动票箱投票的村(居)民名单。流动票箱应当安全、保密,每个票箱应当有3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负责,其中至少有1名村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成员。

    5)依法确定当选人。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领导小组)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报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3.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担任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熟悉村内事务,其中应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推选程序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程序一致。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参照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执行。

  2. 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长推选

    村民代表会议是人数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立村民代表会议,以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5户或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产生。村民小组长一般为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本组村民,有一定的威望和群众基础,办事公道,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带头勤劳致富,热心为本组村民服务。由本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或每户派1名代表参加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选举完成后,应当在1个月内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

    加强村(社区)配套组织建设,以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社区)组织建设,确保各类组织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四)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

    始终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始终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1、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召开会议、微信群推送信息等方式,广泛宣传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明确违反换届纪律的具体情形,让党员群众知晓哪些行为合法、哪些行为违法,重点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加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组织他们签订纪律承诺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

    2、加强全程监督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开门接访等方式畅通举报渠道,对收到的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认真核查,及时作出处置和结论。各村(社区)要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节点,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党员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换届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对竞争激烈、选情复杂的村和社区,进行重点监督,切实做到五个严防,即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打着各种旗号干扰破坏选举,严防黑恶势力干扰选举,严防家族和宗族势力干预选举,严防拉票贿选,严防弄虚作假。要督促各行政村(社区)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各级有关规定,节俭办会、规范办会、干净办会,严禁乱开乱支、铺张浪费。要教育提醒党员群众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讲政治、讲纪律,不请吃、不吃请,不搞谢选、庆贺等活动。

    3、加大查处力度。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大震慑。对破坏选举和妨碍党员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坚决依法予以严惩,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违法操作、贿选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

    (五)注意防范化解风险

    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分析研判,做好工作预案,严防换届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要防范化解非法干扰风险,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依法严厉打击。要防范化解信访矛盾风险,妥善处理集体访、越级访、缠访闹访问题以及群体性事件,切实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要防范化解舆论炒作风险,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落实24小时盯网制,及时防范化解一些网络媒体和别有用心之人误解误读换届政策、恶意炒作、失实失真报道等不良影响。要防范化解疫情风险,严格执行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的需要,适时调整换届选举的场地条件,优化领票、写票、投票等流程,防止在换届过程中出现疫情扩散风险。

    五、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高度认识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镇党委要求,要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后续管理。

    (一)从严落实责任。镇党委认真落实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主体责任,主动研究分析,精心部署推动。党建办具体负责村(社区)党组织的换届;民政办具体负责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镇纪委要对换届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宣传办负责舆论导向,搞好政策法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防止不实信息和谣言传播蔓延;帮扶单位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把村两委换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配强村级班子;驻村(社区)换届工作指导组要对换届工作高度重视,有问题及时消化解决,防止问题滋生蔓延,对于不作为、慢作为的镇纪委要严肃问责追责。

    (二)加强一线指导。包村联户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联系,蹲点指导,集中精力把工作抓细抓实,下大力气排查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换届平稳有序。驻村(社区)换届工作指导组要全程指导,对换届的进度、措施、效果、问题跟进了解、随时掌握,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和环节重点关注、防患未然,确保换届工作步骤不乱、程序不变、环节不减。党建办、民政办要对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三)做好后续工作。换届工作结束后,驻村(社区)换届工作指导组要组织村(社区)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三资移交等工作,保证村(居)事务正常运转。要做好离任、落选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理顺心气、打开心结,支持新班子工作。要指导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明确发展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要扎实做好新当选村(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履职尽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素质。同时,做好换届工作中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选出新的村(居)民委员会后,要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信息并重新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附件:1.木钵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2.木钵镇村(社区)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

审计工作组名单

3.木钵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

资格审查小组人员名单

4.木钵镇配备村干部职数名单

5.换届纪律承诺书 

附件1

木钵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木钵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贵平    党委副书记、镇长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沈浩杰    副镇长

  员:杨艳萍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马金龙    党委副书记

牛占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段述章    副镇长     

王红萍    政法委员

李鹏勃    财政所所长

袁浩南    派出所所长

李伟东    党委秘书

赵丽丽    专职组织干事

李菊香    民政助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张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沈浩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木钵镇村(社区)“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

责任审计工作组名单

根据中共环县委办公室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发〔2020〕63号)文件精神,要求在换届选举前,对各村(社区)“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经研究,成立木钵镇村(社区)“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牛占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李鹏勃   财政所所长

成 员:杨彩霞   镇政府会计

            苏绪绪   镇政府出纳

            张统荣   财政所会计

            耿  茹   财政所出纳

            李伟东   党委秘书

在审计过程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审计结束后,审计结果应以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线索应该移交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查处。对故意隐瞒案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3

木钵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小组人员名单

  

为进一步严格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审查,切实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木钵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审查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马金龙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牛占军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尧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成  员:段述章   副镇长       

沈浩杰   副镇长

袁浩南   派出所所长

杜静遥   法庭庭长

赵丽丽   专职组织干事

袁丫丫   纪检专干

张雪峰   综治专干

王志龙   司法助理员

李菊香   民政助理员

周  缓   卫健专干 

  资格审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张尧同志兼任。

附件4

木钵镇村干部职数设置清单

 

配备3职干部的村:刘家塬村、白家掌村、邓寨子村、郭西掌村、周湾村、二合塬村、坪子塬村、井儿岔村、罗家沟村、水坝滩村。

配备4职干部的村:木钵街村、殷家桥村、高楼塬村、韩洼子村、曹旗村、关营村、高寨村。 

附件5

严肃换届组织纪律    严格换届工作程序

严守换届纪律要求    严惩换届违纪行为 

本人郑重承诺:在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过程中,自觉接受镇党委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服从组织安排,坚持原则,规范竞争,不参与和帮助他人拉票贿选,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向党组织反映自己掌握和发现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绝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名: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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