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z-2021-001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 |
关于印发《木钵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 通知
各村党总支(支部)、村委会:
现将《木钵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环县木钵镇委员会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
木钵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环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环办字〔202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保护林草资源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科学规划、集约节约利用林草资源,充分发挥林草资源多种功能和效益。
——坚持党政同责,协调高效。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各种资源,加快形成推行林长制的强大合力。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整体修复理念,采取切实可行的造林育林育草措施,分类施策、科学经营。
——坚持依法治理,强化监督。依法治林治草,守住自然生态边界,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以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林草资源的保护和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21年12月底,全面建立和推行镇村两级林长体系;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运行规范、权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不懈努力,使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林草资源总量和生态效益显著提升,生态产品供给结构明显优化,供给能力显著提高,人居环境更加优化美化,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获得感明显增强。
三、组织体系
建立镇、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镇级设立“总林长”和“林长”,“总林长”由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担任;“林长”由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由其他村干部担任。按要求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办公室主任由张尧同志担任。
四、工作职责
总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镇级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责任区域造林绿化、产业发展、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等工作,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级林长负责组织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发挥好护林员的作用,加强日常巡护,强化源头管理。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镇级林长制责任区域按照镇领导包行政村区域划分,村级林长制责任区域按照村干部包自然村区域划分。
五、主要任务
(一)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强化林草资源网络化管理体系,壮大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将管护区域和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护林员、草管员身上,确保每一块林地和草地都有林长和管护人员。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加强水源保护地、村部居民点面山、塬等重要生态区位和生态脆弱敏感地区林草资源管理。保护好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和生物多样性。严格林地草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加强林地、草地征占用管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湿地等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等其他用地。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严格落实封山禁牧、草原平衡制度,提高草原植被盖度。
(二)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加快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林草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科学划定造林种草用地。依托天然林保护、造林补助、植被恢复、退化林修复、退耕还林(草)、退牧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打好区域治理整体战、绿色发展持久战。有序推进宜林荒山、荒地、荒滩绿化,镇村、公路绿化,机关、学校绿化,增加森林草原植被。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倡导农户自主造林,实现风沙危害明显改善,区域生态功能明显提升,城镇绿化步伐明显加快,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对全镇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按照先易后难、整流域整山头有序查缺补漏,对空地、空穴全面补植补造,对退化林通过树种更新、扩穴深翻锄草施肥的方式全面提质增效。实施“一村万树”工程,充分挖掘绿化潜力,重点对“道路、农田林网、荒山地、边角地、废弃地、庭院地”等国家政策规定能够绿化的公共空间,大力栽植彩色镇土树种和特色经济树种,加快镇村绿化美化进程,打造生态宜居的人居环境。
(三)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按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全县“三区三廊”(北部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区、西部生态脆弱修复区、南部水土流失治理区,马莲河廊道、元城河廊道、蒲河廊道)空间布局,结合我镇实际,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通过植被恢复、河道治理,加大马莲河等黄河支流流域生态脆弱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持续提高水土保持能力,遏制水土流失,减少泥沙含量。因地制宜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四)提升林草质量效益。加强森林经营和草原修复, 做好森林质量提升,以培育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和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林产品为目标,推动实施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退化草原改良、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提升林草资源数量和质量,稳步增强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充分发挥林草资源的多种效益,实现林业草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因地制宜、以水定林、科学营林,大力营造镇土树种,选择生态、经济兼用树种,营造针阔混交、乔灌混交林,提高森林质量和抵抗病虫害能力及综合效益,增强生态防护功能。推进林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林地经营者科学发展经济林、林下经济等产业,鼓励发展“林药、林菌、林禽、林菜”等林下经济,有效增加生态产品供给,促进林农增收。
(五)防范森林草原灾害和生态风险。加强宣传力度,普及森林草原防火知识,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护林防火队伍建设。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防火队伍,护林员参与,严格管理野外火源,确保全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修订完善森林防火扑救预案,确保预案的启动实施便捷有效。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值班、森林火灾报告、森林火灾处置、森林防火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大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防灭火、防疫及其他生态灾害处置装备和物资,提升各类灾害防御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属地防治”原则,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教育和监测预报工作,强化林草有害生物检疫,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3%以下。
(六)加强林草资源监测管理。组建林草专业执法队伍,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充分发挥森林公安作用,严厉打击毁林开垦乱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林草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是推行林长制的直接主体,要树立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镇级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健全工作机制。镇级林长会议一季度召集一次,村级林长会议每月召集一次。镇级林长每月至少督查1次,村级林长每旬至少督查1次。镇村两级要强化工作对接和部门协作,全面提升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严格考核考评。镇上将出台考核办法,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及干部考核,作为评定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全力推动林长制有效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结合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工程,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采取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为推行林长制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附件:1.木钵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2.木钵镇镇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附件1:木钵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方 显 党委书记
王贵平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 尧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成 员:王正军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刘兴龙 党委副书记
王有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曹怡佳 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
王宝江 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李 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彦鹏 政府副镇长
王永州 司法所所长
王红萍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赵德睿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亚萍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袁浩南 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自然资源所张尧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研究解决全镇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遇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领导小组负责,承担本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筹备本级林长会议,组织、协调、督察、指导辖区林长制工作,负责拟定林长制管理、考核、宣传等制度和办法,推动林长会议的决策部署、本级林长交办事项、上级林长制办公室交办任务的落实。
(三)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工作。
镇党建办:负责将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村支部书记绩效管理考核内容,为推行林长制提供组织保障。并组织林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加强林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
镇财务室:负责落实林长制工作经费,协调国土绿化、林草资源保护和发展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镇应急管理所:负责组织较大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地质灾害等灾害处置工作。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协调推进国土绿化有关重点项目,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有关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编报及资金争取支持等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细化落实管控措施;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矿区环境恢复治理,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指导林权类登记发证等工作。负责国土绿化及森林质量提升,推进三北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建设;开展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林木采伐加工、木材运输、林草地征占用审核审批,野生动物植物、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指导各村开展森林防火,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林业产业发展,整治和查处各类破坏林草资源的违法行为。
附件2:木钵镇镇、村两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
一、总林长
方 显 党委书记
王贵平 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二、镇级林长及责任区域
镇级林长 | 责任区域 |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正军 | 曹旗村 |
党委副书记 刘兴龙 | 关营村、邓寨子村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有杰 | 木钵街村、韩洼子村、井儿岔村 |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尧 | 郭西掌村、二合塬村、坪子塬村 |
党委委员、副镇长 曹怡佳 | 殷家桥村、周湾村 |
党委委员、党建办主任 王宝江 | 高寨村、高楼塬村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 峰 | 刘家塬村、白家掌村 |
副镇长 张彦鹏 | 水坝滩村、罗家沟村 |
三、村级林长及责任区域
村级林长 | 责任区域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广东 | 高寨村 |
党支部书记 刘喜龙 | 木钵街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璞 | 殷家桥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姚 宁 | 周湾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代会勋 | 韩洼子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 平 | 曹旗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慕定堂 | 关营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耿庆玮 | 高楼塬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郭国锋 | 刘家塬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亚萍 | 白家掌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卉 | 邓寨子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梁俊立 | 郭西掌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红果 | 二合塬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陈家辉 | 坪子塬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 浩 | 井儿岔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颖 | 罗家沟村 |
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谢金阳 | 水坝滩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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