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bz-2024-000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救助 |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木钵镇社会救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现将《2024年木钵镇社会救助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2024年木钵镇社会救助工作要点
2024年全镇社会救助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持续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巩固拓展兜底保障脱贫成果,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一、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1.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要求,做好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确定和调整工作。镇上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服务项目履约监管,形成“资金+物资+服务”救助方式。规范完善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低收入人口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明确统一的刚性支出、就业成本扣减和财产豁免等政策。
2.精准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巩固拓展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成果,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落实单人户保、低保渐退、财产豁免、刚性支出和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措施,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加强与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和就业政策、失业保险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和档案资料,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3.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镇上积极利用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功能,做好数据录入、数据共享、监测预警、数字监督等工作,科学设置预警指标,拓展监测对象范围。推进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认定,及时完善全县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推动将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向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人员延伸,形成梯度救助格局。
4.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救助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落实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范围。落实社会救助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安排,加强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甘肃一键报贫”申报农户等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
5.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优化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救助个案问题。完善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帮扶。
6.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行动,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探索尽职免责机制建设。配合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畅通救助服务热线和网上申请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强化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深入排查资金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加强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和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或门户网站公布救助对象相关信息、申请程序和政策措施。
二、持续巩固拓展兜底保障脱贫成果
7.强化基本保障政策供给。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精准认定低收入人口范围,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保持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稳定实施。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
8.加强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工作。落实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制度,按月新增、调整、退出,特别是死亡人员原则上要做到当月死亡、次月退出,对违规领取资金的情况要及时查实,坚决追缴违规资金。落实定期核查制度,三月底完成对特困人员、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核查;九月底对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家庭的半年核查,复核期内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没有明显变化的,不再调整救助水平。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后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重点做好困难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人群临时救助工作。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9.持续提升特困人员服务质量。各村严格按照《环县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对照料护理服务内容、数量、质量等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按要求完成服务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依据量化考核得分和“庆阳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理平台”中上传照护服务影像资料的内容及次数,按月发放照料护理金。
10.加强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监测预警工作。依托甘肃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系统,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按规定纳入相应救助帮扶范围。加强低收入人口中因病、因学、因残、因灾、因突发状况等存在潜在致贫返贫风险的监测预警,严格落实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息3天、5天、7天、10天核查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及时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
11.推进残疾人和老年人福利制度建设。各村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规范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再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等老年人福利制度。
三、聚力提升社会救助综合服务能力
1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规范运用好甘肃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甘肃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加强新申请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积极与镇上衔接,实现数据共享,对需要跨省核对的信息逐级上报核查,做到“凡进必核”。加强与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的横向数据对接,充分运用庆阳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理平台,督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个一”服务提质增效。
13.强化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宣传。镇上采取以会带训、集中举办培训班、编印政策口袋书等方式进行全年不少于2次政策培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利用微信平台、乡村大喇叭等阵地,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提高政策覆盖面、到达率、知晓率。
14.积极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各村积极探索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注重发掘身边“社会救助故事”,推进全镇社会救助创新实践工作迈上新台阶(各村报送创新实践案例和“社会救助故事”不少于1篇)。
15.加强社会救助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坚决纠正村组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和微腐败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挪用贪占等违法行为,守护好困难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和每一笔“救助款”。
16.深入开展“社会救助规范精准落实巩固提升年”活动。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救助规范精准落实巩固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巩固提升“社会救助规范精准落实基础建设年”和“社会救助规范精准落实提质增效年”活动成效,推动全镇社会救助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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