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通知
中共环县木钵镇委员会
环县木钵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支部),各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县委宣传部和镇党委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树立文明乡风为目标,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把推动移风易俗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与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破除陈规陋习,减轻群众负担,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实落细落小,涵养和谐民风、文明乡风、社会清风,进一步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新木钵提供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目标任务
针对全镇民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目标导向,以治理“天价彩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为重点,修改完善村规民约,注重教育引导、制度约束,做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规范办事,确保到2020年年底,农民群众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明显提升,黄赌毒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民风乡风大为改观,婚事新办、丧事俭办、文明理事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
三、当前工作重点
(一)成立“两会一中心”。在2018年7月底前,以村为单位分别建立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镇团委牵头妇联配合成立木钵镇青年婚恋服务中心,健全组织机构,研究通过“两会”章程、制定婚丧喜庆公约,并在村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有名望的宗教人士参加,要重视发挥宗教人士在红白理事会中的作用。红白理事会要全程介入本村红白事,村民操办红白事宜必须报告村红白理事会,由理事会全程指导协助,理事会按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青年婚恋服务中心要对全镇范围内从事婚介工作的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在12月底前组织培训。
(二)评选一批先进典型。8月10日前,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评选1至3名的先进典型(道德模范、五星级文明户、好公婆、好儿媳、最美家庭等)。倡导移风易俗,推动不比彩礼、不比排场、不跟风比阔,缩小宴请范围,减少宴请天数,不搞隆重仪式,不设豪华宴席,控制婚宴规模,不用豪华车队,减少餐桌和车辆浪费,倡导公益婚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新的婚礼形式,让红事充分体现传统文化、家风传承和感恩教育,树立文明节俭、个性现代的婚俗新风。
(三)讲一堂主题党课。8月15日前,各村党(总支)支部要以“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为主题讲一堂党课,要求移风易俗从共产党员做起,婚丧嫁娶党员干部要落实登记备案制度,强化规矩意识,不得操办除婚丧以外的满月、百日、生日、升学、参军、乔迁新居等其他喜庆事宜,确需操办的,不得邀请近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要将移风易俗工作列入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积分制管理,使党员干部在推动移风易俗方面走在前、做表率,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群众。
(四)开展第二期新时代农民讲习所讲习活动。8月31日前,各村要通过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更大范围的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通过读经典、讲故事等能够让群众欣然接受的方式,为群众讲清陈规陋习蔓延的危害和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美好前景。阐明反对高额彩礼、简化婚丧程序的必要性,降低高额彩礼,引导人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陋习、遵纪守法,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降低“因婚返贫”、“因礼返贫”现象发生率。
(五)加强民间宗教事务管理。各村党支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拓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广度和深度,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引导,要对本村的大小庙宇经行登记并上报备案,严禁改扩建或新建庙宇,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杜绝一切迷信活动,确保社会持续和谐稳定。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微信公众号的作用,采取典型曝光、经验推送、互动交流等方式,加强正面引导、曝光反面典型,提高人们对推动移风易俗的认知认同;注重在宣传栏、文化墙不定期宣传移风易俗工作内容,将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道德文化等绘上居民点围墙,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从自身做起,自觉移风易俗、革除陈规陋习。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村组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村根据实际,研究制订婚丧嫁娶操作模板,按照标准、流程开展移风易俗工作。
(二)宣传先进典型。镇党建办要及时总结各村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将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学习宣传纳入“三会一课”、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的主讲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层层做好宣传教育,强化制度约束和管控,引导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强化责任追究。将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全镇效能目标考核,作为评选文明村的前置条件,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取消评选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对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的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公开通报。
附:木钵镇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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