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决策,做好镇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上报和备案工作;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组织专项调研活动,采写典型材料,起草全镇性的工作总结、会议报告等;收集基层信息,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督查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全镇性的中心工作、重大活动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好各类文书、文件、报表、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依法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指导镇属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制度;做好镇党委、政府的接待、会务工作。
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人大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做好会议期间的有关工作;协助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协助组织本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评议本级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派驻本镇单位的工作;协助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分组开展活动,及时收集人大代表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协助督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协助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依法组织选区选民办理罢免或者补选代表的有关事项,及时掌握和反映代表变动情况;做好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群众对上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组织制订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其他工作;受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联系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和工作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助开展代表活动和做好有关代表工作,承办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和副主席交办的事宜。
武装部
主要职责:负责征兵、预备役部队和基层民兵组织建设和训练,开展国防教育,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复退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
纪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调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司法所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扶贫工作站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草拟本镇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负责本镇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承办县扶贫办公室和本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民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领导搞好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乡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负责对本乡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拟定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安监站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完成乡镇政府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国土所
主要职责:认真组织本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组织实施镇级国土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矿业权属纠纷,依法组织进行调处,办理相关业务,并完善痕迹资料;认真完成县国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完成镇人民政府中心工作;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负责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工作。按法律规定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协助市国土资源局收缴好土地征(使)用的有关费用,建立、管好土地档案、资料保管齐全;认真处理督办、转办信访,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到位;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局做好执法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辖区内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受理、现场审核工作;负责行政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业登记证明的受理、现场审核工作;负责行政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学校、医务室药械使用、药品零售企业、化妆品保健用品的日常监管检查和专项整治;负责行政辖区内食品药械的监督抽样和快速检测工作;负责行政辖区内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域内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家宴的备案登记管理;负责行政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对象基本情况和监管资料的建档工作;上报行政区域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数据和资料;完成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综治办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政法、综治、维稳等工作,同时承担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抓好辖区内的维稳和综治组织建设,组织维稳和综治考评;负责加强综治工作队伍建设,部署排查矛盾,协调专项治理;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众事件发生;负责协调、处理、疏导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积极发挥观察社情民意的窗口作用,及时向各级领导转达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服务;负责承担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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