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scx-2021-00118 | 发布机构: | 罗山川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07-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罗政发〔2021〕69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罗山川乡人民政府关于苇芝城村王洼子组道路维修资金未落实问题处理情况的报告
县纪委:
信访件转办通知(苇芝城村王洼子组用集体沙石补偿款维修道路,但资金未落实的问题)已收悉,罗山川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及核查情况
罗山川乡苇芝城村王洼子组将该组集体砂石补偿款39400元用于组内道路维修,但资金未落实的问题。
经查,经查:2015年下半年,时任罗山川乡苇芝城村党支部书记熊明君协调将该村王洼子组河道边上的土沙石采挖出售给南湫至花儿山通村油路工程项目,其中在部分未承包给农户个人的土地中采挖售卖的土沙石属于王洼子组集体所有,共涉及资金59400元,其中20000元已用于王洼子组道路工程建设费用支出,下剩的39400元继续作为王洼子组集体发展基金。2020年11月4日,该组村民王秉仁擅自组织召开了王洼子组村民小组会议,商议将下剩的39400元用于组内陈台至高洼子段及塬路壕公路边至黄家东台沟底段两段道路维修,并形成了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关于该项工程(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内容、工程规模、施工单位、资金来源、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等)并未作出详细说明,也未形成具体的工程实施方案。据苇芝城党支部书记熊珍琳所述,工程开工实施前,王洼子组组长高旦娃通过手机微信向其发过一份王洼子组道路维修电子版申请,但该申请形式、内容均不规范,太过于简单。另据高旦娃所述,王洼子组2020年11月4日召开的村民小组会议,其毫不知情,也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按印。目前王洼子组内的两条道路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维修,其中对陈台至高洼子段路面进行了平整、新修涵洞一处、部分路段进行了适当的降坡处理;对塬路壕公路边至黄家东台沟底段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平整、部分路面降了坡度。该工程已经实施了部分并未完全竣工,也未向苇芝城村“两委”提出书面验收和支付申请。
二、核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据此,苇芝城村王洼子组2020年11月份召开的小组会因村民小组长未参会等也未授权等原因导致该会议不规范,且会议记录不完整。该项项目工程也未完全竣工验收,无报账资料,故无法拨付资金。待王洼子组将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后,再向苇芝城村“两委”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由苇芝城村“两委”组织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两委”及王洼子群众代表进行验收通过后附工程验收单、工程程序性资料及资金拨付申请,随后由苇芝城村“两委”向乡农财中心申请拨付资金。
三、处理结果
目前,苇芝城村王洼子组陈台至高洼子段及塬路壕公路边至黄家东台沟底段两段道路均已竣工,且该组已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2021年4月14日,王洼子组两条道路的项目施工人黄讨军、王秉仁分别向苇芝城村“两委”提出了书面道路维修工程验收申请。当日苇芝城村“两委”组织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村干部及王洼子组长、王洼子组群众代表、施工方对两段道路进行验收。已验收通过,且通知施工人黄讨军、王秉仁分别到县税务局换取税票,再到乡农财中心履行相关的支付手续。
2021年4月21日,黄讨军、王秉仁将换取得税票及工程验收资料交至乡农财中心,乡农财中心分别于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5日向黄讨军、王秉仁拨付了道路维修资金。
罗山川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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