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scx-2021-00110 | 发布机构: | 罗山川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07-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罗政发〔2021〕63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罗山乡人民政府关于何鹏军等31户临时救助对象申请临时救助的报告
县社救中心:
按照《环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要求,经本人申请,乡村调查、乡人民政府审核,何鹏军等31户符合城乡居民临时救助条件,共补助151350元。现予以上报,请审查批准。
罗山川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临时救助 罗山乡 人民政府 关于 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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