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scx-2021-00024 | 发布机构: | 环县罗山川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01-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罗山川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此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公开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我乡高度重视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专人维护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充分认识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能有效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升政府公信力、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大意义。
(二)规范内容,及时全面公开信息。我乡政府信息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后进行全面公开,保证公开信息质量。2020年全乡政府信息公开254条,一是利用“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平台公开政务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工作动态25条、乡镇信息公开年报1条。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开,注重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利用“环县罗山川乡人民政府”、“环县罗山川安监”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公开乡镇相关会议、低保评议发放、扶贫领域、扶贫政策、依法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知识等方面的信息合计228条。
本年度全乡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5 | +29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表现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化频繁,特别是人员不足,力量不够,业务有待加强,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
二是公开的政府信息质量不够好,表现公开政府信息只涉及一些基层工作动态,含金量不足。
三是严格管理还不够,主要是制度建立不完善,人员管理不严格,信息公开不能做到及时,文件进行主动公开时超出时限。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加大政务信息的更新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坚持每月一次领导督查,力求更新的政务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完善决策公开程序。推进决策依据、过程、结果公开,以决策公开推动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提高政务信息网络化管理水平。突出抓好通知公告、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就业创业、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认知度,提升对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的能力,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四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分工,落实到室站所,责任到人,按时上传各栏目信息,将考核重点转向重点领域及发布信息质量上,以考核促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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