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scx-2021-00022 | 发布机构: | 环县罗山川乡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1-01-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罗山川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客运车辆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我乡交通运输的安全管理,保证客运车辆安全行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并结合全乡实际,对辖区内驾驶员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客运车辆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乡党委政府和县交通部门、交警大队的相关道路交通政策、决定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文明行车。
二、客运车辆要保证各种牌、证齐全有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安全及急救设备,严禁“三危”物品上车,客货混装,避免易爆易燃及化学物品对乘客造成生命安全。
三、在“春运”及其他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春运”、“节日”的有关规定,禁止有“抢运”和各种违章现象的出现。若遇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要严格按照车站指示出车,严禁私自出车。
四、驾驶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违法行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五、客运车辆因违规营运、违法行车、超速、超载等一切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车主自行负责。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车主和乡政府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
生效。
罗山川乡人民政府(章) 法定代表(签字):
经营业主(签字): 驾驶员(签字):
2021年 月 日
年度 客运 车辆 交通安全 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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