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scx-2022-0002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5-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罗党发〔2022〕58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中共罗山川乡委员会 罗山川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三年消除农民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防止规模性返贫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村工作队:
现将《关于开展三年消除农民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防止规模性返贫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中共罗山川乡委员会
罗山川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
关于开展三年消除农民人均纯收入万元
以下防止规模性返贫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构建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长效机制”指示要求,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持续增收,防止规模性返贫,根据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确定开展三年消除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行动,确保2024年底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全部达到万元以上。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现状
截止2021年底,我乡农民人均纯收入12661.4元,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0936.22元。从收入水平看,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均高于全县(11035元)全市(11538元)、全省(11433元)平均收入,低于全国(1.89万元)平均水平,全乡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均高于全市(10297元)、全省(10079元)平均水平,低于全国(12550元)平均水平,与国家差距较大。从收入区间看,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万元的有576户2654人(5000元以下1户3人,7000元以下70户343人,7000-8000元178户865人,8000-9000元186户797人、9000-10000元141户646人),占农业人口的33.1%,低收入人口较多。从农户类别看,全乡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农户中,兜底保障户96户351人(整户无劳动能力27户56人、有一定劳动能力69户295人),占4.4%;监测对象34户144人,占5.43%;非监测对象的一般脱贫户461户2199人,占82.86%;一般农户81户311人,占11.72%,低收入人口组成复杂。
二、目标任务
从2022年开始到2024年底,利用三年时间,通过综合施策,确保全乡所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全部达到万元以上,到2022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到2023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4万元以上,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到2024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6万元以上,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4万元以上;到“十四五”末,农民人均纯收入1.8万元以上,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6万元以上,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三、实施步骤
坚持压茬推进、分步消除的原则,分阶段、分层次确定年度消除计划(2022年消除40%;2023年消除40%;2024年消除20%),确保到2024年底全乡所有农户人均纯收入全部达到万元以上。
——2022年,消除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农户230户1062人左右,力争全乡所有农户人均纯收入全部达到7000元以上。
——2023年,消除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农户230户1062人左右,力争全乡所有农户人均纯收入全部达到8000元以上。
——2024年,消除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农户89户474人左右,全乡所有农户人均纯收入全部达到万元以上。
四、主要措施
坚持“产业不够劳务补、劳务不够其它补”的原则,用足用活各类政策。按照农户类型,合理确定发展模式,分类落实增收措施。
(一)发展产业扶持一批。通过落实产业奖补、种养技能培训等方式,帮助农户发展羊、饲草等富民产业和小杂粮等地方特色产业或扶持发展小作坊、小买卖等“五小产业”,进一步增加收入。
(二)劳务输转带动一批。对有劳动能力、有外出务工意愿的农户,加强劳动职业技能培训,要搭建服务平台、宣传就业政策,通过“点对点、一站式”等方式,积极组织农户外出务工就业并衔接落实相关就业补助政策;对有劳动能力、无法外出务工的农户,通过村级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等方式,积极吸纳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对有劳动能力、有临时务工意愿的农户,要建立村级临时务工需求台账,通过乡村道路管护、村内垃圾清运、公共设施建设等方式,组织农户农闲时就近务工。
(三)兜底保障支持一批。通过逐步提标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综合性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逐步消除。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户,及时落实健康帮扶和临时生活救助等政策,补齐收入短板。
(四)财产收入提升一批。对于通过发展产业、务工就业、综合保障等方式,人均纯收入基本达到万元以上农户,通过土地、资金等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固定分红,房屋、机械等资产出租获取收益等方式,进一步增加财产性收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乡级抓总,村级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成立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协调推进;各包村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落实,履行好包抓责任;村支书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谋划产业布局和人员配备,履行好村级主体责任;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要全力推动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履行好第一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由各村负责组织,各帮扶干部、驻村工作队配合,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农户底数,建立信息台账,结合乡村和农户实际,逐村制定行动方案,逐户制定“一户一策”,明确消除措施和年度消除计划,挂图作战。
(三)强化考核验收。由乡党政办牵头,制定村级年度考核评价主要内容时将三年消除行动纳入到考核办法当中,每年1月底前成立工作组对上年度所有消除农户逐户进行验收,2月底通报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纳入村级年度考核评价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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