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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村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7 00:00:00 【字体:

各村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稳步推进农村党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内生活制度落实,现将村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支部委员会

召开时间每月20日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下午12:00召开

召开次数每个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召开地点:村部党员活动室

  :村支书

  :村文书

参加人员:第一书记、各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根据会议需要可列席参加

会议内容

1、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级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

2、传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3、讨论支部选举相关事宜;

4、讨论党支部升格、撤并、党小组划分等组织设置工作;

5、讨论发展党员相关事宜,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6、讨论优秀党员评定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7、召开组织生活会;

8、研究当前工作

9、听取意见建议,收集社情民意。

二、支部党员大会

召开时间:在当月支部委员会议召开后3日内进行。

召开次数季度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召开地点:村部党员活动室

  :村支书

  :村文书

参加人员:尽量做到全体党员都参加,参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会议有效。

会议内容

1、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级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

2、传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3、讨论支部选举有关事宜;

4、讨论发展党员有关事宜,包括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

5、讨论优秀党员评定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6、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

7、讲党课(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党建指导员及其他有专题课程的党员,党课讲稿必须存档

8、安排当前工作

9、收缴当月党费

10、听取意见建议,收集社情民意;

11、组织开展党员公益活动

三、党小组会

召开时间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可放在支委会前召开,也可放在支委会后召开

召开次数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召开地点:可在党员家中召开,也可在田间地头召开

  党小组组长

  党小组组长

参加人员:该党小组全体党员都参加,一般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

会议内容

1、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级文件和各级领导讲话精神;

2、传达支部委员会议精神;

3、听取党员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汇报;

4、听取意见建议,收集社情民意;

5、讨论优秀党员推荐不合格党员处置意见;

6、讨论支部选举意见;

7、讨论发展党员相关事宜,包括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意见;

8、联系外出党员

9、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上门送学;

10、组织开展党员公益活动

四、会议要求

1、会前筹备

党支部书记要会前一周以内,与支部委员商议酝酿支部委员会召开事宜,确定支部委员会议程,准备会议相关资料

2、会场服务

村支书和相关工作人员要提前1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做好会场的布置和设备的调试工作会议期间,文书人员要参照既定会议议程和会议相关资料,做好会议记录工作和影像资料整理工作。

每年度第一季度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包括党员冬训、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党课等多项重点事宜,会议以“提纲+附件”的形式进行记录:①党员“冬训”理论学习工作以第一季度党课为载体,“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中只需记录该项议程,详细内容记录在第一季度“党课记录”中;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情况在“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中只需记录该项议程,详细内容记录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中。

3、会后工作

会议结束后,文书人员要尽快整理会议资料,相关讨论结果要及时形成决议,记入有关档案。洗印会议照片,粘贴在《党支部工作纪实手册》指定位置。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会议有关决议以文件形式上报乡党委

 

 

中共罗山川乡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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