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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jwx-2022-0004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1-1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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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芦家湾乡委员会 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芦家湾乡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11-17 【字体:

芦家湾乡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和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的责任体系,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措施,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稳定改善全县生态环境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整改。相关部门在整改工作中要严格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批复意见、方案措施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决防止主观臆断、脱离实际、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的问题发生,严禁一律拆迁、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杜绝集中停工停业停产、一刀切等简单粗暴行为。

(二)坚持综合整治。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两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等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三)坚持彻底整改。全面查清问题,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对督察反馈问题专题研究、专门督办,确保每项措施落地落实。始终保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六个不放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全程盯办、重点推进,确保将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四)坚持问责问效。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部门履责管理进行考核,严格落实一通报、二约谈、三问责机制,特别是对移交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线索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未落实、工作推诿扯皮、任务严重滞后等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细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整改要求。建立联动、销号、预警、公告等整改工作机制,把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最严的问责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逐项整改,逐一落实,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目标不打折、问题不遗漏、措施不走样,切实解决影响绿色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靠实整改责任。对省级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六个方面7个问题,认真组织研究,科学制定措施。进一步明确具体责任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明确整改时限。对需要专项整治的问题,紧盯快办,短期内见成效;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近期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制度层面的问题要深化改革,明确措施,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并长期坚持。属于认识层面的问题,要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认真落实;属于机制制度的问题,要开展调研,形成成果后固化为制度,认真执行;属于普遍性、系统性的问题,要站位全局统筹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抓紧启动实施。所有反馈问题务必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

(四)实行整改销号。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行清单销号,做到整改一项、公示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对未按照时限落实整改工作的、未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的、反馈整改情况失实以及未及时公开整改结果的,由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约谈相关责任人

四、任务措施

(一)思想认识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上存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敷衍应对的现象。

整改目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马鹏飞、吕清勋

牵头单位: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整改措施: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扛牢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树牢绿色发展理念,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市县的工作要求上来,推动发展理念根本性转变。(2)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安排专题学习,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4)健全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督察督办、约谈通报、警示教育、责任追究、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有力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责任落实方面

2.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靠的不实,没有完全做到三管三必须

整改目标: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三管三必须责任,强化协作联动,确保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整改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马鹏飞、吕清勋

牵头单位: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2)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和督查巡察制度,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并研究解决本辖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问题反弹。

(三)水污染防治方面

3.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运行台账记录失实,部分污染物超标。

整改目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运维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达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王为为

牵头单位: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整改措施:1)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处理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达标。(2)加强人员的培训,提升运行管理水平。

(四)大气污染防治方面

4.部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管控要求,强化道路扬尘污染管控。

整改时限:1)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方面,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马鹏飞、吕清勋

牵头单位: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责任领导:各村支书、乡直各单位负责人

整改措施: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进一步严格建筑工地管理,落实建筑工地围挡、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主干道硬化、建筑材料遮盖等措施,严防工地扬尘污染。

(五)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5.畜禽养殖业体量规模大,部分散养户与居民区距离过近,粪污还田不规范,臭味扰民等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规范畜禽粪便收集处置工作,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有效解决禽养殖粪污扰民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马鹏飞、吕清勋

牵头单位: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村养殖合作社、养殖户

责任领导:各村支书

责任人员:各养殖合作社负责人、养殖户

整改措施:1)督促养殖企业对粪污及时沤肥发酵还田、落实场内消毒、除臭和灭蝇措施。(2)督促养殖企业全面配套建设堆粪场、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等基础设施。(3)严格落实《环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禁限养区划定范围,实现禁养区无新建规模养殖场,限养区不新建、扩建规模养殖场,适养区内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4)加强畜禽养殖领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环境隐患,严控畜禽养殖污染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影响。

6.畜禽规模养殖场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主要通过填埋、焚化方式处理,至今尚未建设独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中心。

整改目标:规范处置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规划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牵头领导:马鹏飞、吕清勋

牵头单位: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村养殖合作社、养殖户

责任领导:各村支书

整改措施:1)规划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1处,对全病死畜禽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配套建设收集站点10个,配备专用运输车辆,全面落实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2)坚持集中处理与深埋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地域特点和养殖密度,合理布局,建立完善点面结合、布局合理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3)加强病死畜禽的处置管理,实施运行联单管理制度,坚决打击随意丢弃掩埋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河湖长制落实方面

7.部分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和基层河湖长对河湖长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履职能力较弱,工作人员不足,技术手段缺乏,激励机制尚不健全,群众参与护河治水的积极性不高。

整改目标:(1进一步提升河长制成员单位及各级河湖长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2)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3)提升监管水平,以科技手段覆盖人力巡河的盲区死角。(4)充分激发河湖工作者积极性,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整改时限:202212月底前

牵头领导:马鹏飞、吕清勋

牵头单位: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村委会

责任领导:各村支书

整改措施:1)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河长作用,层层靠实工作责任,定期召开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专题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问题整改。(2)督促河长制成员单位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合力推进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有序开展。(3)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培训,提升基层业务人员履职能力。(4)强化河湖长制考核奖惩机制,严格落实《环县河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用考核倒逼各级河湖长及成员单位履职尽责。(5)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效果,畅通河湖监督举报渠道,落实河湖问题有奖举报制度,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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