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甘肃省环县人民政府网!今天是:

环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责
全文检索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环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

(二)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日常教育、技能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组织申报上一级代表性传承人。

(三)负责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普查资料整理、研究,出版相关研究成果,制作宣传资料,积极对非遗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四)负责向政府申报县内其他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王立洲

环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内设道情皮影研究室、道情剧目研究室、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室和档案资料室4个股室。

(一)道情皮影研究室。负责对传统道情音乐和皮影造型艺术的搜集整理、研究,为新创剧目谱曲,开发现代人物角色造型和现代所需景物、动物等造型设计,出版研究成果等。

(二)道情剧目研究室。负责对传统道情皮影戏剧目的搜集整理、研究,出版道情皮影戏传统剧目选集,编创符合时代特色的现代道情皮影剧目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室。负责对县内除道情皮影外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抢救、保护、传承、宣传、展示,对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培训教育;制定环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规划,开发“非遗”产品,探索保护传承及产业开发新途径。

(四)档案资料室。负责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产生的文字影像资料、图书、实物等进行归类整理,科学存放。


环县环江大道30号
周一到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0934-442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