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
- 机构职责
- 机构负责人
- 内设机构
- 下属机构
- 办公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方式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统筹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指导和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审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有关问题。
(四)组织实施全县价格和收费政策,负责制定、调整县管价格和收费标准,指导成本调查、市场价格监测、价格鉴定和价格认定等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的政策措施,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机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规划、粮食仓储设施和加工业布局规划、粮食物流体系和粮油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全县粮食产业化经营和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负责组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责任制相关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实施全县粮食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粮油供需平衡和粮油市场稳定工作,制订全县粮油购销指导性计划;负责全县粮食市场供需、价格的监测和分析,适时发布粮食供求、价格质量等信息。
(六)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备案;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全县各类政策性粮油供应、应急保障供应和最低收购价粮食购销;代管省级储备粮油,承担县级粮油储备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投放。
(七)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指导全县粮油仓储管理;指导全县粮油仓储管理;负责县属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指导全县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管理省、县级储备粮油补贴及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负责粮食领域监察等。
(八)根据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九)规划项目建设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确定和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申报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负责全县政府投资项目(除工业和通信业项目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资金申报、实施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项目管理培训、项目建设考核工作;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指导全县工程咨询相关工作;提出全县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资金的使用和项目的实施。
(十)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指导全县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与发展。
(十一)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人口发展计划;参与拟订卫生健康、文体广电和旅游、教育、科技、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负责节能降耗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推动营商环境领域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承担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计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油气长输管道设施保护监管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中共环县委办公室、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环办字〔2024〕56号)文件精神,环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6个股室:人秘股、国民经济综合股(营商环境建设股)、项目调度和行政审批股、农村经济股、价格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交通能源产业股。
挂靠机构:环县经济开发项目建设办公室
环县以工代赈办公室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