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村“两委”是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结合本村农村居民住房现状,对确定的实施对象要及时组织开工建设,加强施工过程的日常巡查和质量监管,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坚持四步走(第一步是确定土地性质、第二步是办理庄基证、第三步是按标准要求建设、第四步是验收报账),所有实施对象在建设时要遵循四个必须(即:开工前必须签订《农房抗震改造三方协议》和农房抗震改造施工协议书,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和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协议;开工前必须先给农户讲清建设标准和要求;施工过程中所有工人必须佩戴安全帽;施工过程中房屋安全巡查员每天必须至少到施工现场巡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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