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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cz-2023-00044 发布机构: 环城镇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08-29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镇政发〔2023〕387号 所属主题: 部门文件

关于扎实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及环境卫生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

时间:2023-08-29 【字体: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道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有效改善路域环境,提升农村公路交通服务水平,努力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促进道路管理养护工作全面提升,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请各村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整治时间

从8月30日开始,到9月20日结束,集中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及环境卫生集中排查整治。

二、整治内容

(一)仔细摸排。各村指派专人对辖区内通村柏油路和自然村组道路(含村组砂砾路),逐一进行拉网式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及道路两旁5米范围内的隐患点,进行拍照、登记并建立相关台账。

(二)全面整治。一是针对排查的隐患点,各村要制定针对性的维护方案,立即进行清理维修,对工程量较大,涉及油面破损、交安设施损坏等情况,上报镇交管站,联系专业工队及时进行维修养护。二是各村要集中组织人力,对公路路肩、边沟、泄水槽涵洞、桥梁泄水孔等进行整修疏通,达到路肩平整排水通畅。三是组织义务工开展交通道路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路面砂石、枯叶进行清扫,对路域范围内的可视垃圾、杂草进行清理。四是针对道路两旁路肩附近人为搭建的影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畜禽棚舍等)一律进行清除,对道路两旁影响行车视线的树木进行集中修剪,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畅通。五是紧盯路域范围内的枯井、废弃水窖等,在详细排查的基础上,立即进行有效填埋,排除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抓治理。各村要筑牢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风险防范意识,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根据天气变化,统筹做好道路维修工作。

二是紧盯关键抓管护。坚持定期上路巡查,及时清理路障、治理公路“堵、占、挖”等现象,及时抢险水毁、塌陷等道路隐患,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三是建立机制抓长效。各村要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辖区道路安全隐患“早排查、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四是夯实责任抓督导。各村要充分发挥村“两委”的积极能动性,把村民小组长、公益性岗位都纳入到日常巡查,维修的工作中来。镇上成立司法所、应急办及综合执法队为成员联合工作组,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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