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cz-2023-00008 | 发布机构: | 环城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02-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镇政发〔2023〕30号 | 所属主题: | 医疗卫生 |
关于呈报202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 特别扶助对象的意见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根据全省202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制度试点工作培训会议和县上会议精神,我镇2023年无新增对象,截至目前累计上报特别扶助对象4名,请审核备案。
附:202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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