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cz-2022-0005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乡村振兴 |
环城镇在外务工人员申请务工补助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促就业和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持续加强农民工稳岗增收,有效防范化解疫情等原因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按照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就业帮扶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镇就业人员务工奖补告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所有输转就业的环城镇籍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2022年已经申请人员不能重复申请)。
二、补助条件及标准
经组织或自谋输转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在同一年度稳定就业3个月(含)以上,累计收入5000元以上人员。对跨省就业安排交通补助600元,劳务补助1000元;省内就业安排交通补助300元,劳务补助1000元。
三、所需资料
1.《环县输转就业人员务工补助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按指印承诺资料真实性,村负责人核实签字、加盖村委会印章);
2.输转就业人员身份证,户主身份证和“一卡通”复印件(复印在一页A4纸上);
3.务工3个月(含)以上工资收入流水或企业发放工资财务证明(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财务印章)。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2022年11月20日前由各村审核后,统一交镇政府二楼劳务办,未按时上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劳务办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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