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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cz-2022-000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5-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村振兴

环城镇召开开展三年消除农民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 防止规模性返贫行动安排部署会

时间:2022-05-24 【字体:

5月15日,环城镇召开开展三年消除农民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防止规模性返贫行动安排部署会,镇全体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村支书、村主任,共计190人参加会议,镇党委书记白俊虎主持会议。253b13605d9a4b1c998801a2574456a0.jpg

会上对《关于开展三年消除农民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防止规模性返贫行动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坚持压茬推进、分步消除的原则,分阶段、分层次确定年度消除计划2022消除40%2023消除40%2024年消除20%确保到2024年底全所有农户人均纯收入全部达到万元以上根据农户劳动力现状和收入来源,将全所有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农户分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有一定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一般脱贫户和一般农户、三类重点监测户四种类型。根据农户类型,明确增收模式。坚持产业不够劳务补、劳务不够其它补的原则,用足用活各类扶持政策。按照农户类型,合理确定发展模式,分类落实增收措施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协调推进,包村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抓督促抓落实谋划产业布局和人员配备履行主体责任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要全力推动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履行好第一责任。二要强化工作措施。由镇党委、政府牵头,各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村“两委”配合,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辖区内人均纯收入万元以下农户底数,建立信息台账,结合乡村和农户实际,逐村制定行动方案,逐户制定一户一策,明确消除措施和度消除计划三要强化考核验收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牵头,三年消除行动实效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专项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纳入各村年度考核评价主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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