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cz-2023-00013 | 发布机构: | 环城镇人民政府 |
生效日期: | 2023-04-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镇政发〔2023〕96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救助 |
关于对宁志永等19户农村生活困难家庭予以临时救助的报告
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和《环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规定,在居民申请、乡镇入户调查、审核的基础上,我镇对上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全面审查,经会议研究,决定对宁志永等19户农村生活困难家庭予以临时救助,现将花名表随文上报,请审核。
附:环城镇2023年3月份临时救助对象上报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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