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cz-2022-000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5-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社会保障 |
环城镇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
根据《庆阳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环县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以下简称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县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突出精准高效,深化治理措施,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整治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确保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到2025 年,实现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基层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困难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效遏制,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整治腐败和作风等问题。
1.严厉惩治“人情救助”“关系救助”等违规行为。以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近亲属违规纳入救助范围为重点,坚决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人情救助” “关系救助”等问题。要健全近亲属和特殊困难对象备案制度,定期对备案人员重点开展核查,对投诉举报涉及村干部、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相关线索要深入调查核实。
2.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采取专题调研、暗访督查、蹲点解剖、信访核查、重点督办等方式,检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干部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索要财物、索取“返点”,收了材料之后不上报,违规为自己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亲友申报低保,违规降低村民低保标准甚至取消其低保资格,“分户保”“平均保”等违法违纪问题。
3.坚决纠正敷衍塞责、拖延刁难等作风问题。严肃查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阻误拖延,要求困难群众干私活等问题。重点排查乡镇落实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的主体责任,坚决整治将申请受理、入户核查工作下放至村等违规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
(二)全面整治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1.城乡低保方面。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精准认定保障对象,准确研判家庭劳动力状况,落实刚性支出、就业成本扣减,维持生产生活的必需支出豁免政策。严格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保障范围,坚决杜绝“漏兜漏保”等问题。健全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扩大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范围,将不符合条件的有消费型机动车辆、超标商品房、大额存款、经商办企业等人员退出保障范围,有效防止“错保”问题。严厉查处死亡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检查是否将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纳入城乡低保范围,是否存在“息访保”“政策保”等问题。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建立健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监护照料责任工作机制,落实定期走访探视制度,提升庆阳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理平台使用效率。加强政府采购发放实物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发放程序、建立工作台账,杜绝超标准、超范围、超需求发放实物等问题。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和考核标准,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
3.临时救助方面。进一步规范救助对象认定标准,细化因意外事件、重大疾病、必需支出骤增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类型、范围和程度。严格对象认定条件,杜绝随意扩大范围、“普惠救助”、“化解矛盾救助”,特别是将临时救助资金变相用于机构运转、易地搬迁、工程项目、环境整治、危房改造、路面硬化等问题。科学确定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类型、困难程度等,分类分档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全面根治“一刀切”“平均救助”“人人有份”或突破政策规定随意拔高、降低标准等问题。要精准实施“小金额救助”,严格审查审批材料、资金支付凭证等,切实发挥“小金额救助”实效。
(三)深入整治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1.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重点排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申报、审核、公示、发放、监管等环节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资金管理使用混乱,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管理,重材料审核、轻实地核查,以及“一批了之”“一拨了之”等问题。重点核查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完善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对代管人的备案和监督。严格资金审批权限,严禁越权审批资金,确保社会救助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安全高效运转。加强临时救助备用金监督管理,严禁超标准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
2.切实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救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突破资金使用界限、扩大支出范围,违规调剂资金、随意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
(四)有效整治信访矛盾等问题。
1.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公示制度,强化低保对象长期公示,规范救助对象信息公开公示内容、方式和范围。主动公开社会救助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及时公布救助标准、申办程序、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等信息。加强社会救助行政文书规范使用,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或者因不再符合条件而退出的救助对象,及时书面告知理由,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处置社会救助领域突发舆情。
2.畅通信访投诉渠道。着力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庆阳市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管理制度》要求,规范热线值守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耐心解答疑问、解释救助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管理台账,逐件逐事办理,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做好重复信访、越级上访特别是赴省进京上访等事项矛盾化解工作,做到生活困难的救助帮扶到位、诉求合理的问题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
3.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访事项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管理。对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反映的实名投诉举报线索,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及时跟进。对反映问题较多、信访矛盾较为突出的乡镇,组织开展重点督办、直查直办、重点约谈,摸清情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重复信访事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账销号。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作作为坚持人民立场、维护困难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精心安排部署,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安排,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下大力抓好落实。明确具体目标,细化任务措施,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实施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采取有力措施,按时序进度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
(二)强化协同联动。要加强与纪委监委机构的协同配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对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线索,主动移交纪委监委机关。对在社会救助综合治理中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非因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
(三)强化问题整治。坚持问题意识,突出工作重点,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关键点,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深刻剖析具体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分析责任所在,区分问题性质,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严格的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通过问题彻底解决促进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四)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社会救助综合治理行动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讲好社会救助故事,增强公众对社会救助的正面认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村干部政策了解力度,确保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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