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2025-0000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2-28 | 废止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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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报《环县2024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 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环县2024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及《庆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争先进位工作清单》调度表随文呈报,请审阅。
环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关于2024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党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024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中国建设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加大力度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做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研究部署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县上先后召开6次县委常委会议、10次政府常务会议、4次人大常委会议和生态环保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二是“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紧盯《甘肃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庆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建立健全调度和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合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分阶段对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重大工程项目进展等进行自评估,深入推进各级“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完成。三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情况。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各常委、副县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出台了《环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环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文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情况。2024年,我县严格执行庆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单元要求,通过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数据应用平台累计为1个国土空间规划、1个工业园区规划和24个建设项目出具了“三线一单”成果对照分析书面意见及相关选址意见。审批环评总数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占比为100%。通过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从空间上指导企业科学规划布点,优先选址于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适度布置在一般管控单元,严禁不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管控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特别是针对县里的重点项目,逐一核对项目基本情况和拟选厂址与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和准入要求的符合性,并将初判结果及时反馈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筛选决策,加强空间管制,使园区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在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区域实施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修复、环境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控项目等措施,解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受损、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环境风险高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完成情况。一是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指标。根据《环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划分成果显示,环县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3580726.96亩,占比100%,全县没有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无受污染耕地,不存在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二是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全面落实“一住两公”和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场所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制度,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地块排查,已完成了环县人民法院洪德法庭建设项目等19个地块调查评估工作。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实际值为100%,无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三是辐射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督促各医院将上年度辐射安全评估报告全部上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各医院机房、设备和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报告完整,工作人员均参加医院组织的自主培训且成绩合格。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对29家医疗单位的辐射安全排查,共发现4个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情况。我县涉及二氧化碳排放的企业为县城的三家集中供热公司,全年仅供热期运行,已建立常态化管控清单,加强督查供热期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督促辖区内石油开发、煤炭开采企业淘汰煤锅炉、推进伴生气回收利用等方式实现碳减排;会同技术单位对全县30家加油站的油气回收系统废气排放治理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加强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二是“双碳”战略落实情况。我县新能源开发稳步推进,全县可开发新能源资源量1635万千瓦,已规划开发1252万千瓦,开发规模居于全市首位;2024年对年综合能耗在1000吨标煤以上的3个项目开展了节能审查,对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2个竣工项目开展了节能竣工验收;依法依规淘汰更换落后机电设备79台(套);累计完成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2.56万平方米;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降耗任务,38家机关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推动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2024年度全县城镇新开工建筑面积25.82万平方米、竣工建筑面积8.63万平方米,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执行率100%,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面积10.62万平方米;推广以生物质能源为主的新型采暖方式,截止目前,全县农村清洁取暖农户达到5700户,取暖面积达到23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7.4%;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交通工具,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比重,加速更新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截至目前,购置纯电动公交车52辆,报废更新新能源出租汽车60辆,推动危货车辆更新换代7台,城市公共交通已实现新能源纯电动化全覆盖;加快构建充电基础设施网络,逐步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截至目前,累计建设公共充换电站17座(充电站15座,换电站2座)、公共领域充电桩273个、个人充电桩123个。三是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完成甘肃华能天竣能源有限公司刘园子煤矿的清洁生产验收和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庆阳欣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岭一联伴生气回收站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四是“两高”项目情况。严格执行国家行业能效标准,坚决遏制高耗能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我县六大高耗能行业以及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以及其他行业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以上新建、拟建和存量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经梳理,我县存量“两高”项目4个,分别为环县城北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环县城北区集中供热扩建工程项目、环县南区集中供热脱硫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万t/a粉磨系统建设项目,4个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均为III级(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五)绿色环保产业招商情况。按照数字经济一体化招商和绿色环保(含绿色矿山)产业链招商引资政策,先后与10余家企业进行了招商合作洽谈,成功招引庆阳丰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的年综合利用45万吨钻井泥浆、岩屑等大宗固体废物生产新型环保砖项目,陕西盈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的环县钻井泥浆岩屑、压裂返排液等固液体废弃物处理项目,宁夏坤达物流有限公司投资的环县木钵镇通用型新能源重卡充换电项目,西安本末安全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投资的智慧环保软件开发暨环保信息技术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签约投资总额约2.6亿元。其中:环县钻井泥浆岩屑、压裂返排液等固液体废弃物处理项目已签约,目前正在办理土地手续;环县木钵镇通用型新能源重卡充换电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预计2025年1月中旬调试完毕。
(六)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完成情况。2024年1-11月,我县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9,优良天数275天,优良天气率为87.9%,同比上升7.5%,6项指标“两升四降”(PM10浓度为62ug/m3,同比下降13.9%;PM2.5浓度为23ug/m3,同比上升15%;SO2浓度为11ug/m3,同比下降21.4%;NO2浓度为28ug/m3,同比下降17.6%。CO浓度为1.2mg/m3,同比下降7.7%;臭氧8小时浓度为138ug/m3,同比上升5.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是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情况。甘肃环洲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共有80吨燃煤锅炉4台(环县长兴集中供热公司2台、环县南区供热公司2台),2023年积极争取实施环县集中供热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对4台80吨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脱硫、脱硝、除尘、设备改造等。概算总投资为5500万元,其中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00万元(已于2023年12月27日下达),计划申请中央资金4000万元(已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国家两部委已审核通过),县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目前,项目可研报告、评审报告、初步设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招标、签订合同等前期手续已全部完成,已拨付专项资金并开始采购设备,工程已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9月底前建成。三是重点涉气企业全部达标情况。甘肃源天宇建材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因脱硫循环水泵故障,5月15日由第三方运维公司进行对比调试出现烟气超标问题,督促企业立即进行了整改,并要求定期进行维护,未再出现烟气超标现象,企业已于7月30日停产。其他12家重点涉气企业全年均达标排污。四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对全县26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第七采油厂和玉门油田做好VOCs治理工作,禁止伴生气放空排放、焚烧,建立有机液体储罐、装卸以及敞开液面动态管理清单,定期检查密封情况,杜绝出现有机液体泄露。五是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系统建设与监管平台接入情况。督促年销售5000吨以上的2家加油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环县销售分公司城关加油站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环县销售分公司环城加油站)建成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并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六是汽车排放检验数据填报情况。对辖区内3家机动车监测机构检测数据、检测时间和上传时间进行核查,确保检测时间和上传时间基本同步,发现延迟上传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2024年,3家机动车监测机构共完成35348辆机动车检测,合格32358辆,合格率91.54%。七是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平台完成编码登记情况。委托第三方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编码和尾气监测56辆。八是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落地实施,依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要求,严格噪声源头管理,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执法检查,及时化解噪声信访问题。修订完成《环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报告》,适应了城市发展对声环境管理的要求。
(七)碧水保卫战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洪德大桥国控功能断面,曲子大桥省考断面,殷家城、冰淋岔市考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二是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100mg/L情况。环县环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为168.25mg/L,环县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年均值为176mg/L,1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进水生化需氧量浓度未进行检测。三是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持续强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监督城区2个污水处理公司(环县环润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环县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19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规范运行,实行在线监控,确保了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对涉水企业排污口情况通过视频监控进行跟踪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四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全国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系统数据填报更新,共排查出各类涉水排口68个,全面完成溯源及规范化整治工作。开展2024年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行动,加强重点涉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六是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情况。我县充分激发群众积极性,推动县级河长、乡级河长、村级河长、社会志愿者等多元主体成为河长的中坚力量。2024年,县河长办共开展巡河70余次,乡村两级河长开展巡河17083次,完成全年任务14768次的115.85%。根据水文单位监测数据,对河道水情及供水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会商预测,为科学精准开展水量调度提供依据。启动建设环县刘园子煤矿矿井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在马坊川支沟许家沟建设注入式调蓄水库,利用矿井疏干水作为水源,解决周边乡镇用水及农业灌溉用水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制定环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对水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落实沿河排污管控措施,通过建站处理、截流并网、收集拉运等措施,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保护河流水质,维护河流生态基础。七是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庙儿沟、张南湾水库2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和8个乡镇“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到地表水(地下水)Ⅲ类标准。八是乡镇级及以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情况。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在2个县级(庙儿沟、张南湾水库)和3个(环县木钵镇乔儿沟、曲子镇东沟、樊家川镇响水淌洼)乡镇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立了界标、界碑、隔离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和宣传墙,明确保护区范围,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DB62/T4621-2022),按照“一源一档、同时建立、同步更新”原则,制作完成了县级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台账。九是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配套及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情况。环县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位于环县城南新区工业园,于2023年6月18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23年11月24日正式运行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十是已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标排放情况。环县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日均值超标天数共计4天,其中COD超标2天,TP超标2天。超标原因是采样器管路堵塞未采到水样、COD空气安全阀漏气、排口COD、TP、TN采样器A、B桶污染、排口TP仪表传输仪故障。
(八)净土保卫战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自行监测任务完成情况。2024年督促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和玉门油田环庆分公司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工作,目前2家企业已完成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地下储罐报备等任务。二是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2024年实施完成环县甜水镇整乡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完成垃圾车、垃圾桶采购和污水管线、化粪池、检查井等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于2024年7月11日竣工验收,9月6日完成工程结算,10月11日向属地乡村完成了资产确权移交。三是国家和省级现场抽查情况。2024年3月20日,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组织调研组对环县2023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调研评估。调研组深入车道镇刘园子村、苦水掌村、洪德镇洪德街村、木钵镇关营村等村庄,详细了解环境整治村是否达到“三基本”标准。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完成了整改。四是已建成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2024年,组织执法人员对已建成的25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网敷设及运维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未发现处理设施“晒太阳”、管网敷设不足、接户率不高、处理设施运行不畅、出水水质不达标等情况。五是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情况。组织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对照《生态环境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19〕826号),以所辖行政村、自然村落、集中居住区等乡村区域范围为重点,全面开展了黑臭水体再排查工作,经排查环县境内未发现黑臭水体。六是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情况。完成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共评估企业(单位)13家(危废产生单位12家、经营单位1家),从评估结果看,13家企业(单位)均达标。七是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和商品过度包装执法检查情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重点对商场、超市、市场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进行了全面检查,未发现经营户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八是江河湖库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情况。由县、乡、村级河长牵头治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江河湖库环境卫生管理机制。乡镇充实了保洁力量570人,垃圾清运人员472人,划定区域进行定期保洁。强化县、乡、村、组四级分段管理,明确各级河长严格落实辖区内“三洁六无”,层层落实任务和具体责任,从管理原则、范围、重点等方面加大对我县江河湖库塑料垃圾等清理整治工作。同时,综合运用实地核查、日常巡查、河湖监控巡查等手段,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江河湖库塑料垃圾等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切实做到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实现问题动态清零。2024年县河长办共开展巡河70余次,各级河长巡河发现河湖问题15个,下发督办通知函10份,目前均整改到位,整改落实率100%。九是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组建专门的排查小组对清单物质开展排查,结合污普、环统数据等,对重点管控物质的企业及化工园区进行摸排,部分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查细查实,经排查,我县企业均不涉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中明确管控的新污染物14种大类的化学物质。
(九)生态保护监管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自然保护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按照规定联合相关单位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采用“日常监管与随机抽查相配合、专项督察与全面检查相补充、地方政府与管理机构相配合”等方式,对东老爷山森林公园(古称兴隆山)进行每季度一次的常态化执法检查,经查,景区废水均收入15方污水池中,由吸粪车拉运至四合原污水处理站处理,不外排;景区有雨水排洪口两座,未发现污水废水外排。景区周边无在建项目,景区内无采矿采砂、工矿企业等违法活动。二是国土绿化行动情况。依托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国土绿化试点示范、“蚂蚁森林”、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国土绿化项目,累计植树造林211万亩,完成沙区土地治理126万亩,道路绿化2700多公里,全民动员每年义务植树100万株左右,全县森林覆盖率6.86%。累计人工种草11万亩,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8万亩,草原植被盖度提升到74.52%。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北部构筑起了150多公里的防沙治沙带,全县荒漠化面积减少了16平方公里,沙地面积减少了38平方公里,实现了“绿进沙退”。提升“保绿”水平。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偿费等财政资金,大力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16.92平方公里,建成淤地坝350座,修建梯田266万亩(高标准农田100.38万亩),水土保持率达到43.5%,入黄泥沙量每年减少3381万吨。增强“护绿”能力。持续加强对林草资源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保护,从严落实封山禁牧政策,2326名护林员、338名草管员定期开展巡查巡护;突出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建县乡村三级应急救援队伍,全天候管控野外火源、常态化排查火险隐患;科学精准做好林草病虫害防治,森林病虫害率被稳定控制在4‰以内;扎实开展森林督查和林草地监测,严查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好生态治理成果。三是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在车道镇黄岔沟、毛井镇王朝山、洪德镇何塬治理黄土高原丘壑区实施沟头治理3处,治理保护塬面面积25.0平方公里;在3个乡镇5个行政村(车道镇代掌村、樱桃掌村;环城镇宁老庄村;樊家川镇郝集村、马骏滩村)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7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完成新修梯田8012亩;新建淤地坝7座(洪德镇杨前湾、罗山川乡水路破2#、耿湾乡庙儿沟、合道镇园子沟、环城镇侯家埫洼、车道镇刘吊掌、樊家川镇石崖沟),坝控面积30平方公里。四是“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印发了《环县“绿盾2024”责任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出动执法人员128人次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未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
(十)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我县持证排污的企业(单位)共51家,其中重点管理18家、简化管理33家,排污许可登记管理205家。2024年,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及重新申请发证共12家,完成省市排污许可证抽审问题整改2家,完成2024年排污许可证四季度执行报告填报工作。制定《环县排污许可证核发及证后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坚持“依证监管”常态化,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通过严格执法,有效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规范排污行为。二是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内环县共有50家企业,2024年,50家企业在“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系统”监测信息完成率、公开率均达到100%。三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情况。制定实施《环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12个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领导小组,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职责分工、适用范围、鉴定评估、赔偿磋商、赔偿资金管理等事项,规范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机制。2024年,省厅共下发生态环境损害线索三批,涉及我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线索15起,均委托三方公司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评估调查,根据调查评估结论及专家意见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案件2起,不启动线索13起,均已填报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系统中,已办结。四是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成立了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局长为组长,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生态环境局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生态环境局执法队副队长和各执法中队队长为成员的的联合行动小组。经联合研讨,制定印发了《环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环生发〔2024〕55号),明确了工作目标、打击重点、范围,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共出动238余人次,以石油煤炭开采、危险废物处置、砖瓦制造、医疗机构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行业为重点,精准打击危险废物及伪造监测数据为主要手段逃避生态环境监管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排查危险废物经营企业1家、危废产生企业4家,石油开发行业危废暂存站13个,医疗机构26家,自动监测企业50家。检查发现,部分产废单位危废产生、转运台账记录不规范,标识牌建设不规范等问题,企业均立即进行了整改。五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制定2024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采取自评、委托律师初评、省市案件评查小组复查复核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4次,评查行政处罚案卷20本,为确保评查工作质量,邀请法律顾问、执法业务骨干组成案卷评查小组,按照“一案一评+交叉互评+讲评研讨”的方式,对已办结归档的20本行政处罚案卷,重点围绕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裁量是否适当、文书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集中评查。参评人员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全面、公正、准确指出案件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真查真评,互相学习,提升案卷制作能力和水平。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聚焦短板弱项,逐个对账销号。六是执法装备配备达标情况。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购买了便携式打印机、流量计、个人防护包、手持扩音器和撬棍5项装备,租赁了手持红外摄像仪、微风风速计、快检试剂包、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便携式水污染监测设备六项执法装备,完成了执法装备标配28项装备、选配7项装备的配备。七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效能评估情况。按照市局下发的《2024年度庆阳市效能评估工作任务》要求,向市局提供了10项内容的佐证资料。
(十一)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使用情况。一是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环县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资金财政预算21642万元,预算执行34815万元,执行率160.87%。二是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财政支出8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5251万元;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财政支出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0720万元,较上年下降99.3%,主要由于我县重点税源基础薄弱,收入渠道面窄,财政收入紧缺,加上“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财政资金支付能力不足。2023年水污染防治方面财政支出57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5251万元;2024年水污染防治方面财政支出78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0720万元,较上年增长36.74%。
(十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情况。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制作环保宣传展板、定期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和“双微一端”等平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进行报道等措施,广泛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自觉做生态环保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2024年,收集生态环保宣传工作信息共26条,上报市生态环境局26条,市生态环境局采用2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生态环保宣传工作信息15条;利用“3.22”世界水日、“4.22”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等重点节日开展宣传活动5次;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9次,参与人数共计165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任落实还有差距。抓环境保护工作的手段相对单一,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责任压力没有完全传导到基层末梢。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不健全,致使在环保执法上存在力度不大、手段不硬、措施不力的现象。个别企业不重视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减污降排的积极性不高,防污投入达不到标准要求。二是生态脆弱的局面未能根本改变。环县紧靠沙漠,全县沙区总面积5426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747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积2060平方公里,近年来累计完成人工造林95万亩,修整梯田288万亩,治理沙区84万亩,实现了“绿进沙退”,但全县森林覆盖率仍不足10%。三是环保基础设施欠账大。城乡普遍存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城乡管网配套工程建设滞后,雨污分流设施建设不全,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转,尾水超标排放的风险较大。全县至今没有一家规范化处置机构,县城和乡镇街道周边区域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和违规掩埋问题十分突出。除甜水镇外,其他乡镇均没有标准化的垃圾填埋场。四是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存在困难。环县地处西北风沙通道,年均输入性沙尘天气达15次以上,211国道穿城而过,县城日均过境车辆接近2万辆(次),造成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难度大。环境空气质量虽总体稳中趋好,但颗粒物(PM2.5)浓度较往年出现反弹现象,建筑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道路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餐饮油烟等问题的防控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五是水污染防治形势不容乐观。受入境断面水质长期不达标、土壤中氟化物和六价铬本底值偏高、马莲河上游环江段各支流流量不足、地表水水体自净能力有限等客观因素的综合影响,致使出境断面水质容易反弹,实现长期稳定达标难度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标对表,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弱项短板,以清洁能源改造、扬尘污染管控、生活面源污染治理为主线,积极推进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努力将6项指标浓度稳定在国家二级标准。同时,要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大马莲河沿线环境执法监察力度,严防污水偷排、乱排及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强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规范稳定运行,尾水达标排放。二是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持续加大对石油煤炭开发、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建材制造等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群众环境信访问题。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和完善案件移交和协作配合机制,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环境监管效能。加快信息技术“赋能”生态环境保护步伐,积极应用环境监测网络、污染源自动监控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环境监管的智能化水平。三是扎实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坚持把中央和省、市交办及反馈环境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紧盯完成时限,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常态化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总体思路和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全力保障全县生态环境安全。四是加快实施生态环保重点项目。续建完成庆阳市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减排项目;启动实施庆阳市环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积极谋划储备一批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项目,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基础,已谋划的5个项目(①环县许家沟水库水源地保护及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②环县甜水镇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及人工湿地项目,总投资37000万元;③环县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再利用及处理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④庆阳市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总投资7800万元;⑤环县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4685万元),总投资约6.7亿元,力争在“十五五”期间能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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