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2023-000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9-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21年度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以及省、市有关的政策措施,负责拟定全县环境保护的整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规范、标准的执行,牵头协调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调查处理和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指导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限期治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监察,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提议案、意见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3.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负责组织制订、监督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进行考核。
4.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意见,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保护评价,审批县管和省、市委托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监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负责全县水污染排放审批,指导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拟定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补偿与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8.负责放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放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9.负责编制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农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
10.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主管全县环境统计工作,承担全县环境信息工作。
11.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开发、技术体系建设、环境保护技术合作交流工作。
12.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环保队伍、业务和能力建设工作。
13.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处置和监督管理,指导危废、危化污染防治工作。
14.新一轮机构改革实施后,生态环境部门增加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设置管理排污口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内设人事秘书股、水污染防治股、土壤污染防治股、大气污染防治股、规划环评股、自然生态保护股、安监股7个股室。下设环县环境监察大队(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环县环境监测站(股级事业单位)、环县放辐射环境监理站(股级事业单位)3家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下设单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90.024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7.625229万元,减少55.65%,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决算按收付实现制填报等;支出总计1397.863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4.485249万元,减少62.35%,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决算按收付实现制填报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090.024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0.024866万元,占 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397.863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746137万元,占30.28%;项目支出974.117515万元,占 67.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90.0248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7.625229万元,减少55.65%,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决算按收付实现制填报等;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97.863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4.485249万元,减少62.35%,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决算按收付实现制填报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97.8636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4.485249万元,减少62.35%,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一般性支出,决算按收付实现制填报等。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75786万元,支出决算为34.486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临聘工作人员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3.21993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319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16%。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59.044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5.651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完工,项目资金没有形成支出。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193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3.19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3.746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7.183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07944万元,减少5.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工资晋级晋档,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56.5628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713782万元,减少43.59%,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56280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办公楼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会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设备购置及政府购买服务等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713782万元,减少43.59%,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
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586.36万元,其中财政应返还额度74.17万元,应收账款17.41万元,预付账款0.4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87.66万元,无形资产68.52万元,在建工程138.14万元。2021年配置固定资产3.97万元,处置报废固定资产43.55万元。我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及购置方面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先履行审批程序后再进行采购购置,购置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资产处置也是按照财政要求提交申请,手续资料齐全后按程序处置。不存在违规购置、处置资产的情况,我单位无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和对外投资资产。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455万元;我局没有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5个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5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5万元,执行数4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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