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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2021-0002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03-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1-03-25 【字体:


2021年3月25日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机构职责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以及省、市有关的政策措施,负责拟定全县环境保护的整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监督管理全县环境保护规划、政策、规范、标准的执行,牵头协调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调查处理和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指导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染限期治理、污染源排污申报登记和环境监察,办理有关环境保护的提议案、意见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事宜。

3.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责任,负责组织制订、监督实施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进行考核。

4.负责提出全县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的基本意见,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保护评价,审批县管和省、市委托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监督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负责全县水污染排放审批,指导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负责拟定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补偿与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8.负责放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放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9.负责编制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功能区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农业污染防治、环境综合整治及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

10.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主管全县环境统计工作,承担全县环境信息工作。

11.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开发、技术体系建设、环境保护技术合作交流工作。

12.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县环保队伍、业务和能力建设工作。

13.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处置和监督管理,指导危废、危化污染防治工作。

14.新一轮机构改革实施后,生态环境部门增加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设置管理排污口和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职能。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内设人事秘书股、污控监察股、规划环评股、自然生态保护股、安监股、行政审批股6个股室。下设环县环境监察大队(副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环县环境监测站(股级事业单位)、环县放辐射环境监理站(股级事业单位)3家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预算收入1694.77万元,比2020年预算收入减少3409.63万元,减少201.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减少。2021年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0.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84.25万元,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预算支出1694.77万元,比2020年预算支出减少3409.63万元,减少201.0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减少。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7万 元;

3、节能环保支出1559.8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4.31万元。

5、医疗卫生支出18.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0.52 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562.52万元,比2020年预算收入增加39.34万元,增加6.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预算数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748 元,比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195.97万元元,减少7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减少。本年县级项目支出主要安排如下:

1、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专项资金50万元;

2、《环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方案编制资金50万元;

3、执法、监测设备购置及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更换资金100万元;

4、全域无垃圾生态环境治理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

    5、生态环保工作专项资金155万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二)会议接待费0元。

(三)车辆运行维护费0元。

(四)培训费0元。

(五)会议费0元。

(六)2021年环县环保局机关运行费562.52万元,较2020年增加130.03万元,增加23.12%,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未纳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末资产总额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0万元,固定资产758.67万元。

(五)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主要是:

1、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专项资金50万元;2、《环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方案编制资金50万元;3、执法、监测设备购置及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更换资金100万元;4、全域无垃圾生态环境治理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5、生态环保工作专项资金155万元。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本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01(农村环境质量监测专项).xlsx

                 2.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03(执法、监测设备购置及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器更换).xlsx

                 3.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04(生态环保工作专项).xlsx

                 4.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05(全域无垃圾生态环境治理以奖代补资金).xlsx

                 5.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表02(环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等方案编制.xlsx

                  6.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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