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2021-0006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9-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约谈、问责59人!甘肃省通报首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甘肃组建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嘉峪关、定西、天水、平凉、甘南5市州实施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这是甘肃印发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后启动的第一批督察,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的第一次督察。
甘肃省生态环保督察专员、省生态环境厅核安全总工程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王鑫表示,督察进驻期间,各督察组依次开展市级层面督察、下沉督察和分析总结各阶段工作,共计下沉30个县(市、区),检查点位726个,与249名干部进行个别谈话,走访问询有关部门和单位211个,调阅资料9400余份,公开曝光5个典型案例,接收并转办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举报644件。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曝光的典型案例,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强现场检查和回访,加大对被督察市州边督边改工作的督察力度。截至目前,转办的644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492件,阶段办结124件;责令整改企业12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80.47万元;立案侦查4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35人,问责24人。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处长葛宏英介绍,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三年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当地今年对兰州市、金昌市等8个市州开展了省级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三季度,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纳入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对甘南州、天水市等5个市州辐射安全监管情况开展了督察检查。这是甘肃第一次将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省级环保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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