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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u-2014-00014 发布机构: 环保局
生效日期: 2014-12-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年产苦荞白酒5000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4-12-1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颁布的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庆阳岐黄液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98年,项目分为两期工程,一期工程:年产苦荞白酒500吨生产线一条(现有);二期工程:年产苦荞白酒4500吨生产线(由于企业资金紧缺,二期工程一直未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产车间、制曲车间、酒库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施工废水、施工扬尘、弃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这些污染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并且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2、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等。项目设置2台燃煤锅炉,其产生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时段二类区标准;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过厂区雨水沟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窖液(窖底废水)、锅底废水、离子交换树脂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以及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中表2限制的要求,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3)废渣

本项目产生的酒糟出售后综合利用,窖泥、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废渣在综合利用的前提下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的噪音源为破碎机、水泵、凉水塔等机械噪声,其声压级约在85~105dB(A),通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对车辆及时清扫,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抑尘,加强管理,减少施工过程对大气的影响。

营运期产生的破碎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达到99%以上;锅炉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场地设置雨水沟,施工道旁修建与排水主干道相通的排水渠;施工期产生废水经施工管道收集后,用于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养护和汽车降尘等,不外排。

营运期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过厂区雨水沟外排。蒸馏底锅废水及其清洗废水、窖液(窖底废水)、离子交换树脂污废水、地坪冲洗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直接排放标准后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

3、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不与生活垃圾相混,并分别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土石方进行严格管理,送当地建筑垃圾堆放场。

营运期产生的酒糟出售综合利用,并对酒糟临时堆放池中的酒糟做到“日清日运”;生活垃圾、窖泥及活性污泥运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场填埋。

4、噪声

施工期施工单位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养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减速,并减少鸣笛;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开周围环境对噪声的敏感时间,减少夜间施工量;在施工场地靠近蓝田湾村民的东侧设置围墙隔声,减少施工噪声对其影响程度。

营运期生产车间加强生产车间门、窗密闭性,选取低噪声、先进生产设备。在产生噪声设备的进出口安装消声器,设备基础设置隔振垫,可使产生噪声设备的噪声通讯降低5~15dB(A),在噪声危害严重的岗位设置隔声操作室等降噪隔音措施,以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厂区内机动车噪声,采用合理布局机动车行驶路线,控制车速,禁鸣喇叭的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在工程开挖期间,尽量减少对周围植被破坏面积,对临时土堆和作业面经常喷水,开挖方泥土和建筑垃圾及时填埋。施工区开挖后及时种植植被;平场后及时修好排水沟和挡墙,对护坡绿化,空地要尽早整治绿化。对施工车辆要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的泥土,减少对周围生态影响。

营运期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白酒生产线”属于限制类,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金融机构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支持”。本项目属于补做环评,原有生产工艺和产能均没有发生改变,且增加了污水处理设施,减少了物耗能耗和各类污染物排放,是符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要求的。

2、营运期主要环境风险有基础酒储罐的火灾、基础酒泄漏、废水事故排放等。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救援措施,可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概率,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可行,项目建设从环境风险角度是可行的。

3、从环境角度而言,项目选址是可行的。本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可以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所排放的污染物按本评价要求的环保措施配套完善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由项目建成后的污染影响不会改变现有环境质量功能和水平,并可做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所以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果需要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于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咨询机构去咨询、查阅相关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本项目周围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个人和单位、有关专家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事项:公众对本项目及本项目选址所持的态度;公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对产生的环境影响的态度;公众认为对本项目的有益表现在哪些方面;在改善环境方面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环县岐黄夜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1399348632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雁南路279号

E-mail:zfb0412@sina.com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18093476060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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