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u-2014-00012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生效日期: | 2014-09-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甘牧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将环县甘牧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环县甘牧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甘肃省环县木钵镇高寨村,项目总投资4100万元,项目占地172亩,完成青贮窖、干草棚、精料库、后备牛舍、干奶牛舍、综合牛舍、泌乳牛舍、综合用房、职工宿舍、2×16并列式挤奶厅,配套完成氧化塘、水泵房、犊牛岛等建设项目,通过扩繁,三年内饲养规模达到2600头以上。
二、环境影响概述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有:土方工程、土方、固废的装卸、堆放、运输等过程产生的扬尘污染,车辆废气;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废水等。
营运期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来自牛舍、氧化塘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牛粪、牛尿、冲洗废水等。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⑴对运输车辆加盖防尘布,并对设备、材料等轻装轻卸,对不再利用的包装材料等及时清运,妥善处置。施工场地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⑵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建设一个5.0m3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的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用于洒水抑尘或混凝土养护。
⑶施工材料设置围挡设施,避免水土流失。
⑷建筑垃圾应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外售,剩余建筑垃圾可用于厂区道路的路基材料。
⑸运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车辆和机械。
⑹噪声应从声源上控制:①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工艺;②改造施工方法和操作方法,防止产生高噪声、高振动;③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努力使噪声、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
⑺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规划布置,高噪声设备应该尽量远离敏感点。
2、营运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生粪便产生的臭气,畜禽粪便臭气是厌氧细菌发酵的产物,臭气中主要含有氨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和甲烷。项目通过加强绿化、合理布局、同时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废气的影响。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沼气工程处理后最终全部转化为资源化产品沼气、沼渣和沼液。产生的沼气拟用于养殖场供暖、供热,沼液拟用做液体肥料,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
⑶固废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可降解部分与粪便一起采取高温堆肥发酵无害化处理,集中到贮存场所,在添加特殊微生物菌剂后,经搅拌或翻动,通过高温发酵制成有机肥料。
⑷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强噪声设备如水泵等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设置在隔声房间内。在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现场初步调查及环境影响分析,本报告书认为:
环县甘牧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项目工艺合理,项目的建设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充分落实评价推荐的各项治理措施后,可最大限度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避免工程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能够满足清洁生产要求。该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在确保各项污染物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条件下,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衡量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反馈
自该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邮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真实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评文件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环县甘牧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木钵镇高寨村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5352081588
⑵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评单位: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mail:zfb0412@sina.com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18093476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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