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u-2016-00039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 生效日期: | 2016-08-0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告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精神,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5年7月1日),结合《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推行方案”的通知》(甘环科发[2016]7号)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我公司环境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庆阳市环县县城滨河路27号,公司有4台燃煤锅炉(锅炉型号:SZL14-1.6/130/70-AⅡ(2台);SHL29-1.6/130/70- AⅡ(1台);DHL29-1.6/130/70- AⅡ(1台))用于采暖期热力供应。
二、主要污染物来源情况及达标情况
1、无生产废水排放。
2、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粉尘。
3、固体废弃物主要生活垃圾和炉渣。
4、噪声来自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如鼓风机、引风机、水泵。
三、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烟尘浓度为42.8mg/m3、二氧化硫浓度为64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86mg/m3,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2、固体废弃物:生产中产生的锅炉灰渣和除尘灰渣外售用于建筑材料或制砖,生活垃圾由市政集中处理。
3、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执行,昼间标准为60dB(A),夜间标准为50dB(A)。根据监测报告企业昼间噪声最大57dB(A),夜间噪声最大为48dB(A),稳定达标。
四、企业环保守法情况
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保和清洁生产各项政策,积极推行环境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意识,在此次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环保意识会更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坚持依法进行排污申报,按时交纳年度排污费,自投产以来未发生环保违法行为。
企业名称: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负责人:周永清
联系人:侯耀斌
监督电话:0934-4466873
特此公告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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