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u-2016-00029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 生效日期: | 2016-01-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S513洪德至南湫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S513洪德-南湫公路工程
项目概要:S513洪德-南湫公路工程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境内,工程总投资为65390.1692万元,建设公路总长为84.84km,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建设。工程起点位于环县洪德镇以南约6km处的河连湾村,与G211线(K238+000处)相接,途径南庄、丁家塬、杨西塬、陈杨滩、耿家腰岘、耿家新庄、张村塬、南塬畔、罗山川乡、艾家掌、周家掌、刘吊庄、李家洞子、老虎掌、南湫乡、黄团庄、新庄庄,终点在池家峁(甘宁省界)接宁夏境内Y201线(与下池公路终点K28+800处顺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等影响。
运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废水主要为冲刷雨水;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定期洒水的降尘措施;施工废水经合理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施工期产生的固废采取相应的措施;生态环境主要采取减少临时占地、加强绿化等措施,施工期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属于无组织排放;废水主要为冲刷雨水,对环境影响不大;噪声主要为沿途公路交通噪声,采取设置限速、禁鸣等措施;运营期无固废产生。
经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各项指标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对本项目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提出希望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废气、废水和噪声的治理。
6、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甘肃省省道网规划,选线合理。只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该工程?
(2)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工程建成后对您的生活质量有何影响?
(4)您认为该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
(5)您认为该工程的选址选线合理吗?
(6)您认为该工程建成后能否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7)您对该工程持何种态度?
(8)您对该工程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用文字简述)。
七、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环县交通运输局
通讯地址:环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彭博
联系电话:18293443100
电子信箱:565021799@qq.com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01号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开发区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371—22619699 13830483009
联 系 人:毛女士 曹先生
传 真:0378-3862712
电子信箱:ythb_eia@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截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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