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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u-2016-00058 发布机构: 环保局
生效日期: 2016-1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关于对环县南区文化广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时间:2016-11-17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县南区文化广场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关键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

1

环县南区文化广场工程

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甘肃宜洁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给排水、绿化、硬化、亮化、园林建筑、雕塑小品、装饰等分项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39296m2,其中,硬化面积27918m2,水系面积1290m2,绿化面积10088m2,设置停车位30个。

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1)对车辆行驶路面洒水抑尘并清洗路面;硬化车辆进出道路;加强管理;大风天气尽量不进行挖掘土方作业;施工建筑要设置滞尘网;施工运输车辆须覆有防尘网,出入施工场地减速行驶。(2)项目施工场地设置旱厕一座,定期清掏,外运作为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除油后,回用或泼洒施工场地抑尘。(3)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购置商业混凝土;将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工棚内;对钢管、模板等构件装卸、搬运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进出施工场地减速慢行,并禁止运输车辆鸣笛;(4)建筑垃圾运往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土石方工程产生的挖掘土方可以部分回用于项目填方、绿化,其余土方应及时拉运至环县南区工业园区。

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1)车辆进出宜安排专人进行车辆停靠管理,保证车辆畅通,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减少废气的排放。(2)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环县污水处理厂,经环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马莲河。(3)在广场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鸣笛;在广场的四边设置绿化隔离带,以起到较好的吸声、隔声的效果。(4)在广场的四边均设置垃圾桶,管理人员定时打扫,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倡大家保护环境,不能随意乱扔垃圾,垃圾一定要入垃圾箱。


公示期限:20161117—20161123(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4600707(电话)     09344600707(传真)     914060805@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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