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u-2016-00045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 生效日期: | 2016-09-02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滨河路供热区域供热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县城区供热管网(滨河路供热区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环评文件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 | 关键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
1 | 环县城区供热管网(滨河路供热区域)工程 | 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 本项目计划在环县滨河路北路、河东路南段敷设供热管网936×2m,并配套实施固定墩、补偿器、热力井和地面开挖及恢复工程。该工程总投资2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13.15%。 | 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区域应设置环保监督牌和不低于2.5m的活动式防尘彩钢板围墙,并保证围挡之间无缝隙。(2)在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安排员工定期洒水以减少扬尘量,一般每天洒水3~5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3)施工场区内设置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经回收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4)雨季施工时,施工场地应设置雨水导排系统,对施工现场形成的雨污水及时疏导,防治漫流至街区,对环境造成污染。(5)工程弃渣应设置专门临时堆放点,采用防尘、防遗漏车辆并时清运至环县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6)物料临时堆放场所应设置防尘措施,及时清运,避免在施工现场长时间存放。(7)管线建设中,对运输车辆加强交通管制,合理安排车辆行驶路线及运输时段。(8)项目施工方式主要以人工开挖为主,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禁止大声吆喝。(9)在已入住的居民区、幼儿园等环境敏感地段施工时应设置临时声屏障。(10)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区域时低速慢行,并严禁鸣笛。 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作为城市供热工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各类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成运营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
公示期限:2016年9月2日—2016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县环保局环评股 09344600707(电话) 09344600707(传真) 9140608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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