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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u-2016-00043 发布机构: 环保局
生效日期: 2016-08-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环县洪德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6-08-31 【字体: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环县洪德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

项目概要:环县洪德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项目位于环县洪德镇西南侧方向015乡道旁冲沟内,距离镇中心约2km,总占地面积为37170.0㎡(55.75亩)。工程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48.608T,填埋场设计库容3.68×105m3,有效库容3.2×105m3,垃圾卫生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15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以及生态影响等。

运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废气主要为垃圾降解后产生的填埋气体、恶臭及扬尘;废水主要为填埋场渗滤液和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推土机、装载机、自卸卡车等机械产生的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废弃的反渗透膜。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扬尘采取场地硬化、洒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

(2)废水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简单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洗漱废水经收集沉降后用于泼洒抑尘、产生的粪便采用黄土覆盖的方法进行堆肥处理,用于场区及周围绿化;

(3)噪声

 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措施;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5)生态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采取合理施工、植被恢复、绿化补偿等措施。

施工期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垃圾降解后产生的填埋气体、恶臭和扬尘。

 填埋场区设置了填埋气收集系统,收集后填埋气通过高空火炬排放,当填埋气中甲烷气体含量超过5%时点燃;当甲烷气体含量低于5%时,填埋气直接经高空排气筒排放;

 填埋过程采取日覆盖土的措施,减少恶臭气体的挥发;种植绿化隔离带,以控制臭气扩散;并将渗滤液处理站发生强烈恶臭的部位置于封闭的厂房内,设置强力通风系统,通过引风机将恶臭气体引入净化装置进行除臭处理,然后将其导入排气系统,由高空火炬排出,减少臭气的散发;

 对于扬尘采用防风遮挡、土方表面压实,定期洒水、覆盖和道路洒水等措施。

(2)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渗滤液和生活污水,渗滤液经集后送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后全部回喷于垃圾堆体中;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推土机、装载机、自卸卡车等机械,采取隔声、减振、隔振等治理措施,并加强管理。

(4)固废

 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废弃的反渗透膜,生活垃圾运至库区填埋,废弃反渗透膜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防渗措施

 项目填埋区采用的人工材料防渗处理措施。

(6)封场措施

 生活垃圾填埋场达到填埋设计库容后进行封场,封场后需对填埋场进行植被恢复,同时,填埋气和渗滤液仍进入废气和渗滤液处理系统。

 项目运营期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好,各项指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项目所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对本项目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提出希望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治理;

6、总体结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庆城县城区控制性规划,选址合理。只要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讲,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建设项目影响以及对该项目建设关心的人群

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拟建项目?            

2、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       

3、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质量有何影响?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您认为该项目的选址合理吗?                    

6、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7、您对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生宇

联系电话:18993476778

电子信箱:513368153@qq.com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01号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开发区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371—22619699    13830483009

联 系 人:毛女士   曹先生

传    真:0378-3862712

电子信箱:ythb_eia@163.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时间:自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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