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u-2017-00070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 生效日期: | 2017-11-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近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战略位置,取得明显成效,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当前,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城乡环境整治还存在差距,一些乡镇、部门对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区域环境问题形势依然严峻。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环境突出问题,提升环境保护水平,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当前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确保全县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二、总体目标
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三个确保”:即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确保马莲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大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控制在目标值之内。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确保2020年全县污染土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严格落实“大气十条”,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冬病夏治” 法,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一是组织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行动。不断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全面淘汰和拆除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由环保局负责督促,务必于6月底前拆除水务局、政府办、职专、农行、大唐家园、正杰汽贸6家单位已停用锅炉;7月底前将疾控中心、刑警大队、交警大队、环城初中、岐黄液酒业公司、腾祥砼业公司、维纳斯摄影、惠农酒店、龙影公司、宏泰建筑公司、海阳房地产公司、万胜房产公司等12家单位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并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曲子镇负责于6月底前督促完成曲子百亿市场家属楼供暖锅炉选址、搬迁等工作。工信局要督促37家砖瓦厂完成生产工艺改造,按期不能完成改造任务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取缔。二是强化城区扬尘污染管控。住建局要督促建筑施工场地水泥、沙子、堆土必须封闭存放或采取严密遮盖措施,城区内运输车辆必须遮盖篷布。环卫局要对城区主要街道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每天不少于三次。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管控。交警部门要对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将城区广场路东段(广场路十字至环洲路)设置为自东向西单行道,全程禁止车辆停靠。四是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食药监部门要督促城区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行业于9月底前将油烟收集处理设备安装到位,确保达标排放。五是规范煤炭市场管理。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强煤炭管控,于10月底前完成县城煤炭交易中心选址及规划建设工作,建成优质煤炭集中销售市场和配送网络,确保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六是坚决遏制油田开发和“两高”(高速、高铁)项目扬尘污染。各生产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道路洒水、井场绿化等措施,各乡镇及交通、环保等部门要督促管辖范围内高速、高铁建设单位石料堆放场及运输车辆落实覆盖防尘措施,施工场地要定期洒水抑尘。
(二)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深入实施“水十条”,按照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要求,采取“河长治水”法,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一是全面落实“河长制”,按照国家《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负责本辖区河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负责严格落实辖区内“三洁六无”(河岸整洁:河岸无垃圾、无污水直排;河面整洁:河面无垃圾、无废弃漂浮物;河流整洁:河中无障碍、无严重淤塞)措施。二是针对马莲河出境断面劣Ⅴ类水质氨氮超标问题,环保、水务、住建等部门及河道沿线乡镇要立即组织开展沿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对各排污口位置、类别、排水量进行全面排查登记,拿出整治方案,立即进行整改。住建部门要尽快封堵河对坡大桥等旧城区排污口,接入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杜绝环江西岸沿线居民污水乱排、垃圾乱堆行为。木钵镇要督促甘牧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封堵污水排污口,严禁污水直排。三是突出抓好排污治理,尽快解决乡镇街道污水直排问题。曲子、木钵、洪德、山城等4个马莲河沿线乡镇要于2017年底前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厂设计工作;曲子、木钵、洪德、山城、甜水等5个重点乡镇要于7月底前,在乡镇政府驻地各建200方简易化粪池一处,其他乡镇各建100方简易化粪池一处,切实解决乡镇街道污水直排问题。县自来水公司年内完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技术改造,增加污水处理率,强化氨氮处理能力,提高排放标准。四是抓好重点项目及油田开发监管。水务局要在6月底前完成环县苦咸水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各油田单位要加快落实回注水系统“二级沉降+二级过滤”处理工艺改造步伐,确保回注水达标。五是抓好巴家咀水库上游环境安全工作。演武乡、芦家湾乡要强化沿河排污口整治和生活垃圾收集管理,启动实施雨污分流工程,严控污染物直排进入蒲河,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严格执行“土十条”规定,依据《环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采取“土污染修复”法,认真组织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一是由环保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启动并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全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将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二是依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石油加工、化工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健全调查评估制度。三是坚决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四是严防石油、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严厉打击违规偷排和超标排放行为,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制度,确保危险废物规范转移,安全处置。五是大力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通过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和农家肥,推广应用新型农业耕作技术,扎实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切实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六是不断完善农村环保基础设施,曲子、木钵、洪德、山城4个乡镇今年年底前建成日处理30吨以上的垃圾填埋场一座,其他乡镇2018年底前要建成日处理10吨以上简易垃圾填埋场。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环保工作责任。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既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长远发展战略,既是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也是为百姓谋福祉的务实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准确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建设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要求,深刻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按期完成整改,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强化部门联动,完善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环境保护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协调推进。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和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的综合协调、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要适时进行会商研判,根据会商和研判分析结果,按照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精准治理。
(三)严格目标考核,完善激励惩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相关规定,将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环境问题整改落实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年度责任目标内容,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治理整改完成时限。严肃抓好环境污染防治督查、督办和目标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上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违法违规或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抓好舆论监督,完善全民参与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凝聚社会各界参与环保、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正能量。经群众举报,近期在曲子镇发现非法造纸小作坊1处,在毛井镇发现烧制石灰厂1处,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坚决淘汰此类落后生产工艺。严格落实12369环保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从严、从快、从实核查办理各类环境问题投诉,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宣传报道我县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推进情况,在全社会营造“同呼吸、齐奋斗、共命运”和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共同改善环境质量。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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