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u-2016-00062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生效日期: | 2016-1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6年第四季度生活饮水水质检测结果公示
按照《甘肃省农村饮水供水管理条例》规定,现将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6年第四季度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予以公示,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生活饮水水质检测依据
生活饮水水质检测就是以饮用水标准为依据,对水质进行检测。我县执行标准主要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T5740--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
二、水质检测指标和频次
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和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农﹝2015﹞116号)文件要求,我县水源水、管网末梢水质检测项目及频次按照《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规程》(SL689-2013号)执行。日检12项,包括水温、色度、洪浊度、肉眼可见物、臭味、PH值、余氯、氨氮、耗氧量、总碱度、总硬度、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月检20项,其中:微生物指标4项,包括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毒理指标4项,包括铬(六价)、氰化物、氟化物、氨氮;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2项,包括色度、浑浊度、余氯、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以CaCo3)、总碱度、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
三、水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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