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2019-00024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5-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年产20万吨硅酸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向社会公众征求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本项目位于甘肃省环县甜水镇工业园区,占地面积20亩。项目以碳酸钠、石英砂为原料生产硅酸钠,产量为20万吨/年,其中固态硅酸钠10万吨/年,液态硅酸钠10万吨/年。
二、项目主要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包括原料堆场产生的粉尘、窑炉废气、餐厅油烟。粉尘经封闭车间阻隔后可减少90%。窑炉废气经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后经30m排气筒排放。餐厅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
包括生活污水及煤气发生炉酚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酚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废水零排放。
3、噪声
主要为设备噪声,产噪设备均位于全封闭车间内,只要加强设备维护,提高润滑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等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包括煤气发生炉炉渣、焦油、员工生活垃圾、餐厅厨余、除尘器粉尘、脱硫石膏。炉渣、脱硫石膏外售处置。焦油由焦油池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餐厅厨余、除尘器粉尘由环卫部门清运。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出发,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四、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报告书查阅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联系建设单位。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后,采取发送电子邮件、信函邮寄、电话告知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环县银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992254966
电子邮箱:1208163514@qq.com
环评单位: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509180249
附件:1、
公众意见表.docx
环县银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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