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2019-00022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5-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意见
2019年5月25日,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根据《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了“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验收小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踏勘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听取建设单位对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等方式,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19年5月25日,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经本单位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修订)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环县虎洞镇魏家河村,建成年加产10万t石料生产线一条,项目占地面积7992m2,项目生产生活区占地面积2900 m2,总建筑面积1210 m2,配套建设有砂石生产设备流水线一条、成品堆场及临时租赁的办公生活场所。本本项目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6%。实际投资20万元,占环保投资3.08%。
二、验收监测结论
甘肃水木青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按照有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环境监测,具体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上风向、下风向厂界外左侧、下风向厂界外正方向和下风向厂界外右侧各检测点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东侧、南侧和西侧3个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
三、验收调查结论
庆阳弘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收集和研究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依据项目特点和当地的环境现状,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区的工程现状作了调查,于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1日委托甘肃水木青华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测,并编制了《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监测调查结果
本项目根据监测报告结论,项目废气、噪声排放均达标。
2、固体废物处理情况调查结果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废水处理情况调查结果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循环使用,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场内洒水抑尘,建设防渗旱厕收集职工粪污,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4、环境管理制度调查
项目已按环评要求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五、专家组验收结论
专家组采取听取建设单位对本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执行情况介绍、现场踏勘环保设施的落实情况、查阅核实有关资料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环保竣工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较好的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原则上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六、验收结论
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本项目现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无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19年5月28日-6月28日
环保主管部门举报电话:09344600707
附件1:
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报告.pdf
附件2:
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pdf
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