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2019-00012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
| 生效日期: | 2019-04-1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年产20万吨硅酸钠建设项目 一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现将年产20万吨硅酸钠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硅酸钠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环县甜水镇,项目占地面积20亩,主要产品为硅酸钠,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室、库房等。
二、建设单位:环县银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3992254966
三、环评单位: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509180249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工程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给我单位打电话的方式对本项目环境保护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
环县银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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