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2019-00067 | 发布机构: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19-10-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甜水镇何塬村土炼油厂涉嫌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移交公安机关公示
接群众举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于2019年4月24日联合县公安局检查发现,环县甜水镇何塬村白家沟组有一土法炼油厂,现场倒污油泥87.12吨,土法炼油设施3套,油罐6具,冷却罐3具且罐内储有废油,对厂区士壤造成污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非法倾倒、排放、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规定和《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建议由环县公安局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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