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2018-00038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生效日期: | 2018-09-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情况报告
7月11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在州召开。7月31日下午,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市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2018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庆阳宾馆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对我县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各项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情况
结合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以下五方面贯彻落实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要求各乡镇、部门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综合监管责任制。按照《环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我县关于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主动开展环境日常监管和重点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各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二)进一步整改中省反馈问题。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5个未销号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整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接准备工作;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中,需要急办的8项,其中,“重发展、轻保护”、“空气质量有所下滑”、“秸秆、垃圾违规焚烧查处不严”、“油井开采遗留隐患问题较多”4个问题要立行立改,长期坚持;“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未完成提标改造”、“与马莲河上游省区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尚未制定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监管不到位”、“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倾乱倒”4个问题今年务必整改完成。
(三)进一步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务必于年底前全面建成全县优质煤炭集中配送体系;于10月底前完成嘉诚供热公司燃煤锅炉除尘设施提标改造项目;针对城区道路扬尘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要重点做好雨后淤泥清理和洒水抑尘,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扫率,从严查处焚烧垃圾等违法行为;要继续开展餐饮单位清洁能源改造和油烟污染治理。要加快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曲子、演武、芦湾、洪德4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建成投用;要于8月底前完成庙儿沟水源地准保护区内养鸡厂的关停,一级保护区内6户农户搬迁和33亩耕地退出工作要有实质性进展;刘园子煤矿要于9月底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四)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健全完善环境执法联动长效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沟通,对入河排污、砖瓦企业脱硫塔擅自停用、渣土车未覆盖上路、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符合“两高”司法解释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对符合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等情形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五)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县整改办3个督导组和明察暗访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全县第二次重大安委会安排的庙儿沟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优质煤炭集中配送体系建设、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建设等突出环境问题要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和跟踪问效,严格实行周统计、月通报,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查找症结,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县委、县政府先后3次召开重大安委会议,5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及时分析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污染减排。环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4月底开工建设,预计10月底可建成投用;乡镇污水处理站除环城外的20个乡镇全部规划建设,目前,曲子、演武、甜水、芦家湾4乡镇污水处理站已完成选址、立项等前期手续,预计年内可建成投用;庙儿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6户居民搬迁及33亩耕地退出工作,已制定完成方案并批准实施。准保护区内1家养殖企业关停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燃煤小锅炉拆除工作正在分类整改,县城内还剩余8台10蒸吨以下小锅炉,对2台生产锅炉进行升级改造,对6台供暖锅炉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5台;老城区集中供热站已经建成,正在完善附属设施,今年采暖期可投入使用;砖瓦企业整治工作顺利推进,41户安装了脱硫塔等环保设施,11户完成环保验收;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步骤推进,现已完成污染源清查,共清查上报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7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3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4个、生活源锅炉12个、入河排污口21个;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委托甘肃省环境科技设计院编制完成了《环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争取专项资金120万元,对天池乡曹李川村、鲜岔村和秦团庄乡南掌堡子村3个村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其中南掌堡子村整治项目已完成,曹李川村、鲜岔村已完成规划设计。二是严格执法监察,强化环境监管。1-8月份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20多人次,对80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对91个场(站)进行了现场检查,对14条输油管线进行了巡查,立案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6起,结案15起,收缴罚款76.5万元;对砖瓦、石灰、建筑、养殖、汽修等行业进行了集中整治,关停烧纸厂等 “散乱污”企业3家、砖瓦厂2家,清理散煤销售点25处;严格落实12369环保投诉24小时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今年以来共接到各类环境问题举报95件,现已全部办结,未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三是紧盯时限,积极整改上级交办问题。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分别交办的7件和11件信访案件全部按期办结销号;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5个问题整改完成10个,其余5个问题正在加快整改;针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16个问题,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环县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于4月27日下发至各责任单位抓紧落实整改,整改工作全部达到序时进度,目前整改完成1件;6月12至16日,甘肃省“重拳出击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第5督查组对我县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共交办问题23个,现已完成整改19个、正在整改4个,整改进度居全市前列;7月20日至21日,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组下沉我县开展督查,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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