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2018-00029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生效日期: | 2018-08-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2017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18年3月27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约束性目标
(一)环境安全。未发生《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及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二)重大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成立了环县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建立了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县级领导包抓机制,通过层层签订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的环保责任。二是完成了全市环境保护重点问题整改工作。三是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7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整改,全部办结销号。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一)“水十条”工作任务。制定了《环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积极推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全覆盖,常态化开展以国道、县乡村道、河道沿线和水域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流域水污防治初见成效。一是建成日处理能力5000吨的环县再生水厂,日进(出)水量2000方,中水回用率达到19.5%;县城新增污水管网8.19公里,污水收集率达到95%,处理率达到93.63%。二是启动实施环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新建日处理能力0.7万方的处理设施1套,处理污水排放标准从一级B提升为一级A,现已完成土地划拨、图纸审查、预算编制等前期工作。三是制定了《环县水体达标方案》,完成封堵沿河排污口41处,各乡镇共建成污水收集池27处、污水处理站1座,各乡镇生活污水拉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规范处理。四是编制完成了《环县六乡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实施方案设计》,其中曲子、演武2乡镇污水处理站已于9月份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2018年可建成投用。五是持续加强饮用水源环境监管,庙儿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2016年地表水水质为劣Ⅴ类,2017年为Ⅴ类,水质明显好转。
(二)“气十条”工作任务。按照全市“蓝天保卫战”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全县加强散煤污染治理和优质煤炭配送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了《关于开展城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公告》和《关于清理整治全县煤炭经营市场的通告》,强力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整治、提标改造和煤质管控等重点问题整改。一是制定了《环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环县“冬防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启动开展了以煤、尘、车、烟污染管控为重点的大气污染“冬防百日攻坚战”工作,全面应对重污染天气。二是完成对19家单位燃煤小锅炉的淘汰关停,整治率100%。督促环县南区供热公司安装完成了在线监控设施,实现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运行。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整治行动,成立了施工场地扬尘管控等8个工作小组,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围挡、洒水抑尘、物料覆盖、密闭运输等措施,施工场地扬尘管控抽查合格率100%。四是落实城区餐饮企业油烟治理167家、停业整顿18家、清洁能源改造82家。五是完成了全县民用散煤燃用调查基础信息录入,清理并关停散煤违法销售摊点44处,建成县城一级优质煤炭临时过渡交易中心1处,20个乡镇建设煤炭销售点31个。抽取煤炭样品34批次,对检验不合格的4家经营销售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六是督促31户砖瓦企业办理了环评手续,32户企业完成了脱硫塔等环保设施安装。环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自2017年4月1日试运行以来,运行正常稳定,截止12月底,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有效监测天数比例达到85.5%、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7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均值32微克/立方米,三项指标均达到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要求。
(三)“土十条”工作任务。一是及时印发了《环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环县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计划》,与5家重点行业企业、21个乡镇和12个部门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和重点任务。二是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及核查工作,确定突出重点行业企业3家,划定详查单元5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23个。三是启动开展《环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编制工作。
(四)总量减排。一是加大对环县嘉诚供热公司和南区集中供热公司的日常监管,确保脱硫脱硝设施运行正常,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二是监督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2#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规范运行,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实施进度,甘肃正禾生物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肥加工厂全面建成,10月底通过县级自验,2018年可投入运行。四是环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五是环县再生水厂建成投运,进一步降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
(五)固废管理。一是制定了《环县2017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档案,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措施。二是严格落实油区危废转移监管措施,含油废物全部拉运至庆阳丰泰环保公司进行规范处理。
(六)科技标准。一是制定了《环县2017年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提前淘汰“黄标车”10辆,拨付奖励资金11.32万元。二是督促环县茂捷汽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市机动车检测中心完成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测联网运行。三是完成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两家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评价等级均为B级。
(七)环评管理。一是严格遵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认真执行《庆阳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严控环评审批红线。全年共办理石油单井环评审批337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13个,其中:报告书13个、报告表33个、登记表(含备案)267个。二是严格落实重大项目环评督办、跟进、协调、服务责任制。对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等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及时跟进,办结率100%。积极协调服务中盛100万只肉羊屠宰及深加工项目,现已完成环评报批工作。三是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安全风险清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8户违规砖瓦企业完成限期整改,对石油、煤炭、危险废物、污水处理、水泥、医疗等6个行业18家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环境安全风险点进行了风险评估排查,对发现的3类21起污染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
(八)生态保护。一是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问题隐患自查整改工作,对木钵镇乔儿沟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划定前建设的3口油井及时封堵关停,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二是完成了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考核自查工作。2016年,中央财政拨付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288.178万元,共安排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保障项目13个,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比例为60.03%,符合国家要求。三是委托甘肃省环境科技设计院启动开展我县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现已完成业务资料收集整理和前期调查工作。四是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财政投入,安排环城、曲子、木钵、甜水、洪德、山城6个211国道沿线乡镇环境卫生治理费各15万元,其他乡镇各10万元;安排每个乡镇环境保护专项经费3万元。五是列支20万元编制了《环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16-2020)》,现已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实施。
(九)核与辐射。一是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核技术利用单位、输变电通信类设施监督检查率、整改率均达到100%。二是配合市辐射站开展了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变更申报登记工作,开展专项执法监察4次,协调处理放辐射类举报投诉4起,组织辖区内7家医疗单位13人参加了市级辐射安全防护培训班。三是配合市环保局对大唐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沙井子矿区110KV输变电工程未履行环评及环保验收问题进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完成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十)环境执法。一是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53人次,排除油区环境安全隐患25处,限期整改环境违法行为116起,对26起环境违法案件立案查处,现已全部结案,收缴罚款45.1万元。对毛井镇京盛公司等3家砂石厂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环县九岩公司等5家单位下发《查封(扣押)决定书》,对杨继祥石灰厂等7家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对慕海发烧纸厂等5家小作坊依法取缔,对环县顺子砂石厂等11户环保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全年征收排污费180余万元,完成了环保税费改革调研工作,42家环境保护纳税人征管信息全部移交地税部门。三是加大对重点企业环境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环县污水处理厂等4家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均达到85%以上。四是及时排查化解环境矛盾纠纷。今年共接到各类环境问题举报69件,现已全部办结,未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十一)环境应急。一是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落实12369环保投诉24小时及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信息第一时间接受发布,环境应急和信访投诉事件第一时间受理处置。二是对辖区内采油七厂等18家重点环境监管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准备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完成对环境应急平台信息填报工作。三是重视环境应急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7月12日,组织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在曲子镇岭北作业区开展了省、市、县三级油井修井井喷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了我县突发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了监管水平。
(十二)资金管理。一是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监管。争取专项资金40万元,实施了环县八珠乡曹塬村环境整治项目,新建简易垃圾填埋场1处、公厕1处、垃圾仓3座,购买小型运输车1辆、垃圾箱30个,绿化村组道路5公里。二是科学规范使用转移支付资金。2017 年中央财政共拨付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8288万元,安排实施了城南、城北垃圾集中转运站等17 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7个保障民生项目,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资金比例为62.9%,符合国家要求。
(十三)责任落实。一是依据《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研究制定了《环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各分管部门签订了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年度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21乡镇和各职能部门、各重点企业,确保工作压力层层传导到位,责任层层靠实到位。三是成立了21个乡镇和3个旅游景区安全环保管理机构,为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各增加编制1个,购置移动执法设备3套,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
三、中央、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15个问题,县上及时研究制定了《环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环县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督导办法》,成立了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派出3个督导组、1个明查暗访组和1个责任追究组,督促加快问题整改落实。截止2017年底,15个问题中“重发展、轻保护”等5个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问题初步整改完成,“商品煤抽检合格率偏低”等5个要求2017年年底前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期间,我县共接到转办环境信访投诉问题6批11件,已全部按期办结销号,未出现重复投诉。
四、目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中央、省市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一是水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巨大。柴家台入境断面水质长期为劣Ⅴ类,加之我县境内氟化物、六价铬本底值偏高,致使地表水水质改善难度大。出境断面水质为Ⅴ类,较2016年有所改善,但仍未达标。二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亟待加强。我县气候干燥,干旱少雨,多风多沙,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很大,PM10、PM2.5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偏高,空气质量在全市排名靠后。三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不容忽视。我县土地贫瘠,耕作技术落后,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主要靠农药、化肥提高土壤肥力,人畜粪便大多没有规范收集堆放,农业、农村面源污染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壤、水体污染。四是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相对滞后。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强化,目前我县环境监察监测机构因专业人才欠缺、设备落后、无监测能力等原因,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目前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环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督促乡镇、部门、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环境执法长效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污和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聚焦执纪问责,倒逼各项环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2018年,我们将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计划投资1.7亿元,实施旧城区集中供热工程,今年采暖期投入使用,届时将实现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
二是计划投资980万元,对嘉诚供热公司燃煤锅炉进行提标改造,将湿法除尘工艺升级为布袋除尘工艺;
三是计划投资5923万元,实施环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4月份开工建设,预计10月底建成试运行;
四是完成曲子、演武两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
五是启动实施庙儿沟水源保护区农户搬迁和养殖企业关停工作;
六是根据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七是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八是加快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步伐。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县未销号的4个问题和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县的16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周密部署、认真落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