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u-2018-00005 | 发布机构: | 环保局 |
| 生效日期: | 2018-05-3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环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前 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时期,是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的时期,也是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的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和贯彻实施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对于全面推动我县“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生态经济学原理,分析预测环县未来环境发展趋势,调整全县区域内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和规划方案,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政府管理部门对环境的宏观调控能力,努力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阐明“十三五”期间全县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政策取向,明确责任和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共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事业协调健康发展,共创生态文明社会。
污染减排工作是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工作,我们始终把污染减排工作放在全县环保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一切环保工作都围绕污染减排开展,一切环保工作都为污染减排服务的基本原则。一是强化结构性减排力度:“十二五”以来,县上先后关停了金地宝洋芋精淀粉厂、华茂肉食品有限公司、通达毛纺厂洗毛车间、刘小军羊绒分流厂、环县新艺地毯厂、三江养殖场等6家污水严重污染排放企业和洪德万鑫砖厂、耿湾砖厂、西川砖厂、曲子五里桥砖厂、环县长春供热公司、环县恒达供热公司、徐德生石灰厂、演武砖厂、毛井秦铺子砖厂等9家废气严重污染排放企业。二是加大管理型减排投入:在督查淘汰落后排污企业的同时加大环保投资、加强污染治理。2012年建成投资4900万元环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至今,污水厂运行以来,全县实现85%生活污水达标处理排放,有效的改善了环江流域的生活污水排污的污染状况。三是提升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水平:环县是畜牧大县,畜禽养殖污染是环县环境污染的一个主要污染组成部分。近年来,县环保局进一步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水平,采取严格养殖项目环评审批、加大对规模化养殖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鼓励养殖户自行投入和争取省、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资金的方式提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2011年以来,我县先后对环县惠农绒山羊有限公司、木钵富源养鸡场、环县金辰养殖有限公司、环县牧康牧业发展公司、环县荣青养猪场、环县正鑫养殖专业合作社、环县昌兴养殖专业合作社、环县科荣养殖专业合作社等全县8家较大规模养殖企业实施了污染治理项目,争取省、市环保专项资金130万元。“十二五” 期间,我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呈逐年下降态势,历年排放量及削减量均处于总量控制指标以内。通过各种方式累计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405.35吨,完成氨氮削减59.57吨,完成二氧化硫削减19.39吨,完成氮氧化物削减2.73吨,按照“十二五”规划目前已完成“十二五”全县污染减排目标任务。
环县“十二五”环保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0年值 | 2015现状 | |
总量控制 | 水污染物 | 1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 | 2048.07 | 1884.22 |
2 | 氨氮排放总量(吨) | 233.18 | 216.86 | ||
大气 污染物 | 3 |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 | 1773.4 | 1755.67 | |
4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 | 1751.486 | 1733.97 | ||
污染防治工作列入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依据中央、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重点开展对施工场地、渣土运输车辆、餐饮服务业和黄标车、老旧车辆的联合执法检查,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环县于2011年12月份投资7500万元新建集中供热公司一座,集中供热公司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目前总供热能力已达到120万㎡,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8万吨,节电899.8万千瓦时,节水62.07万吨,经济、环保效益十分明显,目前已淘汰拆除小型锅炉21座。二是积极开展机动车辆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环保标志核发.工作是加大对机动车辆管理,促进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核发工作开展两年以来,基本实现机动车辆环保标志核发全覆盖,县环保局和县交警大队积极衔接,2014年共淘汰黄标车、老旧车80辆。三是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县环保局积极争取中央、省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加大农村环境面源污染治理。2012-2013年两年争取完成中央、省专项整治资金1242万元,县财政配套138万元,项目涉及211国道沿线及人口密集村23个,受益人口达12万。通过项目实施,农村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人口密集区域环境明显改善,环保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四是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有效发展。县环保局依据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广泛宣传、积极推动节能环保产业有效发展。县上将辖区内重点企业列入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目前已完成甘肃九连山水泥厂、采油七厂、环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并均已通过省环保厅的核查。县环保局对全县企事业单位进行排污限量管理,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通过县局核查对排污企业进行一企(事)业单位一证的管理办法,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管理,并计划下一步完善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企事业单位排污现状,接受社会监督。
近年来,我县城区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每年都控制在标准值以内,其中2014年上半年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14mg/m3,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0.028mg/m3,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109mg/m3,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地表水质达标率91%,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曲子大桥采样点22个监测项目有两项超标,分别是六价铬(超标0.04倍)和COD(超标0.2倍),不论是超标项目还是超标倍数与2010年相比都有大幅度下降。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53.1分贝,低于目标值55分贝,交通噪声控制在62.6分贝,低于70分贝。
2010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于2011年8月建成投运,总占地面积25.2亩,总投资4900万元,日处理能力0.7万吨,完全满足当前需求;环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现已建成投运,工程总投资1590万元,设计总库容64万立方米,日处理生活垃圾123吨,设计使用年限为10年;环县嘉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建成运行,目前总供热能力已达到120万㎡,环保、节能减排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2010年7月对庙儿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总面积6.3平方公里,包括:环城镇庞家塬、上南寨、上庄、周家塬、三号泉眼引水口环绕的庙儿沟上段)实施了铁丝围网工程,围网全长10.9km,工程总投资81万元;于2012年对环城镇周塬村实施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围网工程,该工程围网全长2.4 km,总投资16万元;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曲子镇和木钵镇日处理能力为900 m3的除铬设施各1套,该项目总投资665万元,目前已全面建成;委托兰州大学编制完成了樊家川乡、曲子镇、木钵镇等3个乡镇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技术报告》,现已通过了专家评审,获得市政府的同意批复。为了缓解庙儿沟水源供水不足的问题, 2012年8月在环城镇五里屯村建成投产环县自来水公司第二水厂,总投资3206万元。二水厂水源为扬黄续建工程张南湾水库黄河水,供水能力为0.8万吨/日,供水水质完全符合国家饮用水GB5749--2006标准,城区饮用水源达标率连续多年达到100%。
近年来,我县累计完成创建并申报耿湾乡张台村等63个市级生态村,完成创建并申报洪德乡洪德街村等17个省级生态村,完成创建并申报车道乡等14个市级生态乡镇,完成创建洪德乡等13个省级生态乡镇,完成创建并申报环城镇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2010年2月年成立了环境监测站和放辐射环境监理站,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复核验收组于2013年10月13日对我县环境监察大队进行了标准化建设验收,认为我县环境监察大队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三级建设标准,同意通过验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13年3月25日批准了成立了21个乡(镇、办)环境保护所,为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和支持;市环保局于2015年投资我县110万元,将为环县县城购置空气自动监测设备一套, 预计2016年4月可投入使用。
过去的五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总体环境状况呈良好态势,但环境质量状况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未来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当前我县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系统,不完整。一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企业主在利益驱动下,甘愿违反环境保护法和接受经济处罚,也不愿守法治污。为此,有的企业存在故意闲置污防设施,直排、偷排、超标排放等行为时有发生。二是软硬件条件差、监管难度大。有些企业建厂时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还有些企业环保设施年久失修,处理效能下降,没有起到治污的作用。三是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薄弱。长期以来我县农村地区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真空地带,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起步晚,发展慢,大部分乡镇既未成立专门的环保部门又未设立专门资金进行污染整治。大家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也认识不足,畜禽养殖污染和乡镇工业企业污染已经逐渐成为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环境保护能力发展却相对滞后。一是监察能力建设不足。监管对象点多面广,而我县的环境监察技术装备和监控手段落后,环境执法人员以行政干部为主,懂环保知识业务的人员较少,人员素质能力参差不齐,不能满足当前环境监察工作的需要。二是监测能力建设不足。环境监测设备缺乏,监测自动化程度低,不能及时准确捕获环境信息,面对突发环境事件时,难以说清环境质量现状。三是监管手段建设不足。当前我县主要通过投诉举报和执法检查来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缺乏对源头和过程的监管,常常是问题发生了,才通过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来“亡羊补牢”,使得环境执法人员经常疲于奔命,辛苦吃了不少,成效却很少。
环县是一个资源大县,石油、煤炭资源丰富,矿产资源的大力开发,加大了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十三五”污染减排等环境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
环境污染依然严重
水环境依然受到严重污染,马莲河地表水均遭受不同程度的严重污染。城市生活污染日益突出,农村环境污染日趋加剧,小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化肥农药污染逐年增加,饮用水源保护亟待加强。
环境形势严酷
环县北部土地沙化面积逐年增加,沙化面积已发展到2071.9平方公里,但治理步伐十分缓慢,目前治理率仅为10.8%。
试油废水、含油岩屑(简称“两废”)大部分都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或处置,导致重点油田开发区域地表水、浅层地下水、土壤遭受严重污染。同时,石油资源开发大量消耗水资源、占用土地、破坏植被,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
一方面,面对日益复杂的环境保护形势,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格局尚未全面形成,环保部门孤军奋战的现象比较普遍。另一方面,环保机构不顺,人员编制不足,高层次人才匮乏,环境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进展缓慢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老区振兴机遇。国务院批复的《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均提出振兴革命老区要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为全市加大污染治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打造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试验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顶层设计机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出的“1+6”方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试点方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完善环境监管执法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等顶层设计,为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政策和法治红利,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正在逐步形成。
但是,“十三五”期间,我县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正在谋求资源性发展道路。随着大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石油煤炭天然气资源的大规模开发、一大批石油化工、煤化工、煤电项目的上马、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环境风险将会明显增多,环境问题将会日趋复杂,优化经济发展、改善环境质量、实施污染减排、防范环境风险、解决新的环境问题挑战的压力将会进一步加大。
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挑战,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入手,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立足点,以污染减排为主线,以保障环境安全为根本,积极探索源头控制、全面防范、高效治理、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新型环保道路。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源头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环境优先,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全过程预防,将环境保护融入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各个环节;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坚持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环境问题。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同时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长远谋划,稳步推进,着力解决重点流域水污染、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城市大气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
统筹兼顾,民生优先。坚持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兼顾需要与可能,合理分配公共资源。坚持以人为本,加大预防、保护和治理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政府主导,协力推进。强化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落实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力争做到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互匹配。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企业积极履行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建立政府、社会、企业相互合作、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到2020年,确保重点城市、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任务全面完成,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生态退化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核与辐射安全、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生态空间管治、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取得重要突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到2020年,全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达标,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重点城镇环境保护目标
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标准,县城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辖区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达到所在功能区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63%。
工业污染防治总体目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园区规划“环评”、“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100%;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率达到100%,创建1个生态工业园区。
石油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目标:老油区生态破坏恢复治理率达到40%以上,新采区生态破坏恢复治理率达到100%;采出水处理达标回注率达到95%,试油废水集中处置率达到80%;含油岩屑、废弃泥浆处置率达到95%;新建井场标准化率达到100%。
煤炭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目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
到2017年,环县地下水环境质量应保持良好,局部受污染的地段得到有效遏制并有效改善。从全县总体范围来讲,到2030年要实现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基本达到补给平衡。超采区的地下水开采得到有效控制,全面遏止地下水持续下降趋势,不再发生新的环境地质灾害,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地下水污染区的水质状况均得到改善,地下水基本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马莲河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IV类水质标准。地下水水质整体保持良好,局部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到2020年,在生态敏感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政策保障体系、生态监测预警体系和资源开发监管执法体系;生态敏感区4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退化生态系统基本得到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产业成为敏感区的主导产业,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有序、协调,区域经济、社会、生态复合系统结构基本合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生态文明融入社会各个层面,民众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人与自然基本和谐。
使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有所改善,种植和养殖业废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资源化率有所提高;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得到加强,重点区域的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减缓。具体指标包括:
(1) 禽畜粪便处理率达到90%以上,资源化率达到40%。
(2)农业灌溉用水力争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水分生产力达到1.2千克/立方米,受保护基本农田面积大于85%,农业病虫害防治率在85%以上,使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3)再创建7个省级生态乡镇、100个省级生态村;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75%;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处置率达到80%,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
规划到2017年,使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健全环境管理机构,成立环境监测机构,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马莲河断面自动监测网络,开展土壤、生态、辐射环境、汽车尾气、沙尘暴天气监测工作,强化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国家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率达到100%,应急装备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环保执法队伍达标率达到75%,环境宣传教育规范化建设达标率50%,环保信息资源共享率达到70%。
水环境保护
随着城镇污水处理率的不断提高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环县的水环境质量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但尚未产生根本性和全局性的改善。水污染防治工作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十三五”时期应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大水污染控制力度和投入,建议“十三五”时期有重点地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的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等相关设施的建设,实现全县范围内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的均衡发展。
1.1.1节水措施
(1)农业节水措施
农业节水措施包括工程措施以及技术、经济和管理等非工程措施。
采取工程措施可降低输水损失,减少灌溉用水量,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主要措施有:工程配套面积、渠系配套和渠道防渗、管道化输水、喷灌、微灌等。
技术措施的作用是提高农田水分生产率,提高作物根系层土壤蓄水、保水能力,减少无效蒸腾蒸发量。主要措施有:土地平整、良种化和平衡施肥、秸秆覆盖、膜上灌溉等先进灌溉技术和耕作保墒技术等。经济措施包括研究和制定合理的水价政策,利用经济杠杆调整种植结构,加大节水投入等。管理措施包括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制定节水灌溉政策法规,加强组织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和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等。
(2)工业节水措施
工业节水措施主要有:1)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回收利用率;2)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提倡一水多用,优水优用;3)进行工艺改造和设备更新,淘汰高用水工艺和落后的设备。4)应用节水和高效的新技术;5)根据水资源条件,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6)制定合理的水价,实行优水优价和累计加价,制定水价收费制度;7)对废污水排放征收污水处理费,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8)加强节水技术开发和节水器具、设备的研制等。
(3)城镇生活及服务业节水措施
城镇生活及服务业主要节水措施有:实行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加强节水宣传与教育,调整水价及改革水费收缴制度,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改造城镇供水管网、降低管网漏失率等。
1.1.2地表水水质保护措施
(1)控制工业污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条件以及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要求,提出调整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加大工业废污水处理力度以及关停污染严重企业等方面措施的建议。
加强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综合整治流域内各级工业聚集区,完善区内污水处理设施,以清洁生产为手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特别要加快造纸、食品、化工、纺织、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的产业升级,降低单位工业产值的耗水量和产污量。
(2)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规模与布局、清污分流、入河排污口整治、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污水资源化等措施。
建设比较完善的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与回用体系,加快对环县的城镇污水处理场和配套管网的建设速度,并结合当地条件,建设污水再生利用系统,并运用经济手段在水价上鼓励水资源的再生利用和污水的集中处理处置。积极尝试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资本化经营,开放式管理模式,加快重点城镇的污水进程。
(3)提高水资源容量和水体自净能力的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水工程调度、引水减污、疏浚清淤等工程措施。
(4)要制定相应的水资源保护监测规划,加强水质监测,发现重点污染物排放数量超过控制性指标,应及时采取治理措施。
加强对水污染重点源排污口监测,确保废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转率和废水达标率达到100%。
1.1.3地下水保护措施
对由于不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而造成地下水超采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地区,在利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治理保护的对策措施。对地下水有一定开发利用前景和地下水规划开采区,要制定相应的预防、监督和保护对策。
(1)合理开采和利用地下水资源。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有计划地开发和利用这些有限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资源,制止过量开采地下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幅度,防止地面沉降等,以减少污水的下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采补平衡,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的同时,还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地下水的回灌补给。
(2)重点做好水质监测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重点污染地区(段)进行重点监测,系统掌握区域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的污染发展变化及动态特征,为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提供及时、科学的依据。
(3)在农业体系中使用高效的灌溉技术及科学的耕作方式,寻求科学合理的施药施肥技术,尽量少施化肥、少施农药,尤其少施合成农药,将传统的漫灌方式改为喷灌和滴灌方式。严禁使用渗井、渗坑排污,污水沟渠要能防渗。对还在使用的渗井、渗坑、自然渗漏的化粪池和清污合流制下水道排污的城市尽可能清除和改造。垃圾场、粪便坑要能防渗,尤其是在浅层地下水范围内,要做好粪坑和污废水的防渗工作,禁止用未处理过的污水灌溉。
(4)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并加强地下水保护宣传力度,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执法力度,建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抓好重点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对毒性大的污染物,必须在厂内处理,对于毒性小的污染物汇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1.2.1地表水体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
(2)总量控制计划
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15年预测值 | 2020年预测值 | 属性 |
总量 控制 | 1 | 二氧化硫(万吨) | 1755.67 | 完成省市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2 | 氮氧化物(万吨) | 1733.97 | 完成省市下达指标 | 约束性 | |
污染 防治 | 3 | 城市污水处理率(%) | 85 | 完成省市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4 |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85 | 完成省市下达指标 | 预期性 |
(3)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主要任务
针对环县境内地表水水污染情况,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重点以《环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庆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为依据,根据2011-2013年《环县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中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应加大对重点流域——环江流域和城镇区域、工业集中区污染整治。按照庆阳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严格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放总量,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无证或超标排放。
②加强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治理,综合整治流域内各级工业聚集区,完善区内污水处理设施,以清洁生产为手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确保完成节能减排任务,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特别要加快造纸、食品、化工、纺织、生物医药、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的产业升级,降低单位工业产值的耗水量和排污量。
③加强现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建立重点工业污染源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提高工业污染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行工业污染源污染全过程控制。
建设比较完善的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与回用体系,加快对环县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建设速度,并结合当地条件,建设污水再生利用系统,并运用经济手段在水价上鼓励水资源的再生利用和污水的集中处理处置。积极尝试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资本化经营,开放式管理模式,加快重点城镇的污水处理进程。
⑤大力推进城镇循环经济。加强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垃圾综合利用。
⑥加大老污染源治理。到2017年,县级重点工业污染源要全部完成限期治理,力争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物100%达标排放。
⑦加强对水污染重点排污口在线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实现排污监控计算机网络化。同时,积极推广环保设施运营的专业化、企业化、市场化运行机制,确保废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转率和废水达标率达到100%。
1.2.2地下水体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首先应查清现状,了解全县目前污染源的渗漏污染基本状况,分析地下水各种污染物的具体来源(工业、交通、建筑、垃圾掩埋、农业等),从而采取相应的减少污染来源的措施,对污染物实行分类管理,然后分期、分批综合治理。
①合理开采和利用地下水资源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有计划地开发和利用有限的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资源,制止过量开采地下水,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幅度,防止地面沉降等,以减少污水的下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采补平衡,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量的同时,还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地下水的回灌补给。
②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并加强地下水保护宣传力度
严格贯彻执行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法规,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执法力度,建设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抓好重点污染源的综合治理,对毒性大的污染物,必须在厂内处理,对于毒性小的污染物汇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③建立水质监测网并重点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水质监测站网,迅速补充和完善地下监测井网,逐步建立和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设立地下水观测专用井,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与分析预测服务系统。对重点污染地区(段)进行重点监测,系统掌握区域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的污染发展变化及动态特征,为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提供及时、科学的依据。
④开展地下水环境脆弱性调查评价及编制评价图册
脆弱性调查评价可以为决策、管理人员和规划、设计人员提供有关地区地下水环境的条件,指导工程选址、选线,也将对地下水水质监测起指导作用。对于脆弱性高的地区,可以加强监测,这样使得监测网的布设更为科学和合理,避免人力、物力的分散和浪费。
⑤工业污染防治
在工业体系中对污染源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加强污染物流失总量的管理, 以污染物流失总量为管理指标,把环境要求变成指标,对于工业“三废”采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采取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应用闭路循环模式把工业“三废”的污染消化在生产过程中。要建立污水处理厂,用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对工业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到自然界中。
⑥农业体系
在农业体系中使用高效的灌溉技术及科学的耕作方式,寻求科学合理的施药施肥技术,尽量少施化肥、少施农药,尤其少施合成农药,将传统的漫灌方式改为喷灌和滴灌方式。严禁使用渗井、渗坑排污,污水沟渠要能防渗。对还在使用的渗井、渗坑、自然渗漏的化粪池和清污合流制下水道排污的城市尽可能清除和改造。垃圾场、粪便坑要能防渗,尤其是在浅层地下水范围内,要做好粪坑和污废水的防渗工作,禁止用未处理过的污水灌溉。
⑦其它
对于某些污染水可通过人工补给被污染的地下水,采取强排方法使其稀释和净化;对于某些水文地质情况特殊的地区可通过改变地下水径流条件,加速水的交替循环,以达到改善水质之目的;也可对污染的地下水采用防渗墙或防渗帷幕进行堵塞或截流,通常应穿透含水层直达隔水层。除此之外,地下水处理方法主要有抽水处理法、生物处理法、渗透性屏障处理法、循环井处理法等。综合利用各种措施和技术进行组合,合理经济地治理地下水污染。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人体健康为切入点,以重点区域、城镇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控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多种污染物综合控制。全面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控制,重视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建立健全多种污染物监管机制。
(1)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建立和完善清洁生产项目库,积极发展物耗能耗低、污染物排放量小、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强制淘汰一批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积极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环境友好工程、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全面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以及列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项目。大力推行企业清洁生产,积极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使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2)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国家产业政策,完善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制度,禁止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项目上马;建立新建项目工业污染物新增量的限值审批制度,落实区域发展规划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规范审批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一切违规项目开工建设;加强评价单位资质审查和责任追究,切实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
(3)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督管理。全面推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口审批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建设,严格控制工业污染源排污总量。
(4)加强现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建立重点工业污染源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提高工业污染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实行工业污染源污染全过程控制。
(5)加大老污染源治理。县级重点工业污染源要全部实行限期治理,力争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物100%达标排放。
(6)加强规划“环评”,制定实施重点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加大对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和考核。
(7)加强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尝试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资本化经营,开放式管理模式,加快重点城镇的集中供热、供气(含燃气、液化石油气等)建设任务。
(8)加强城镇环境管理,全面提高城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严格控制中小锅炉安装使用。到2017年,力争使全县城镇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
(9)大力推广使用型煤、石油天然气、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制定城镇联片集中供热规划,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努力提高城镇集中供热率和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10)实施公交优先策略,积极发展轨道交通等“绿色交通”。严格新车准入制度,强化在用车检查维护制度。鼓励发展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的车型,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车型。大力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大力推广使用无铅汽油、优质汽油、柴油,开展液化气(天然气)和汽油双燃料装置的LPG环保型营运车辆试点工作。使用无铅汽油,积极发展机动车清洁燃料。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和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11)加强城镇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和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环境管理工作,有效控制餐饮业和城镇扬尘环境污染。
(12)新建工业项目倡导以电、气为能源,适度限制燃煤能源工业项目发展,同时对原有燃煤能源工业企业进行工艺技术改造,使之成为以电、气为能源的企业,力争2020年前全县工业能源基本实现电、气化。
(13) 加强粉尘污染治理,建设绿色家园。加强对建筑工地和市政施工工地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底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场地100%绿化”。
(14)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预防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积极推进环县各乡镇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针对臭氧、细粒子污染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优先治理。通过统一目标、统一区划、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行动和统一监控实现区域大气污染的联防联控,预防突发性跨环境风险事故。
(15)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鼓励发展能耗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限制或淘汰能耗高、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纺织印染、化工涂料等行业落后生产力项目;优化发展传统家电制造、家具制造,服装,包装印刷,以及涂料产业,通过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其进行技术改造、优化升级;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污染企业入园进区;提升全县第三产业比重。
严格新车准入制度,鼓励发展小排量、低油耗、低污染汽车,2011年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新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强化在用车检查维护制度,开展机动车定期环保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强制淘汰一批高油耗、高污染尾气超标机动车辆,建立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增加优质车用燃油市场供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认真贯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积极探索噪声污染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城市噪声功能区划和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重视社会生活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环境管理,积极开展农村噪声防治工作,大力实施噪声达标小区建设,推行施工噪声污染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积极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噪声监管体系。
(1)居民生活噪声防治
调整和改善城镇功能布局,发展多中心多组团的城镇模式。倡导俭约的社会生活方式,降低城镇社会活动强度,控制社会生活噪声源。继续扩大城镇噪声达标区建设,实行多部门联动的社会管理,强化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场所、马路市场、家庭装修等社会生活噪声的控制。完善噪声治理设施安装和有效运行,治理社会生活噪声。
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置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超过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夜间经营的餐饮,超市应该禁止大喇叭揽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使用干扰他人的音响器材,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音响器材或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除特殊情况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干扰他人的音响器材。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家用电器、乐器及其他音响器材的,应当控制音量,避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建议机动车辆不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防盗报警器。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设置或者解除机动车警戒或者寻车时,不得产生噪声。机动车防盗报警器以鸣响方式报警后,使用者应当及时处理,避免长时间鸣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室内娱乐活动的,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噪声达标小区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
(2)工业噪声防治
强化工业噪声有效管理和监督检查,鼓励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积极创建新的噪声达标区,对布局不合理、扰民严重、一时难以治理的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迁。
(3)交通噪声防治
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处于噪声临界超标的交通干道进行重点监控,有效疏导交通。合理规划建设城乡道路,确保交通顺畅,从源头上降低交通噪声污染,切实建立起机动车辆噪声达标许可证制度。继续实施机动车禁鸣工作,在“禁鸣”区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使用高音和气喇叭;禁止拖拉机在噪声达标区内行驶(特殊情况须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凭准行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行驶)。加强对交通道路的养护和改造,推广使用低噪声路面材料。加强和优化主干公路在公路两侧道路绿色屏障建设,植树绿化,是防治交通噪声的有效措施之一。选择合适树种、植株的密度、植被的宽度,可以达到吸纳声波,降低噪声的作用。新建交通主干道尽量避开已有的噪声敏感区,过境车辆绕城通过。对部分路段实施夜间禁鸣制度,降低交通噪声污染。
(4)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建筑噪声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禁止在规定时间外,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施工作业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公告,把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布置在远离居住区的一侧。中考、高考期间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内, 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但国家和本县重点工程、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重点工程、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夜间施工的批准文件。
(5)加强噪声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城镇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证在现有交通干道两侧和规划线路两侧不新建学校、医院、住宅、机关、科研单位等噪声敏感建筑物。道路两侧已规划有以上噪声敏感建筑物,且不能达到噪声控制距离要求的,应进行用地功能的调整。
加强对工矿企业(包括商业)、建筑施工单位监控。对于厂(场)界不达标的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处理,征收超标排污费,并责令进行整改。
落实监测仪器的配置,完善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并逐步提高建成区和农村区域的噪声监测和布点密度。
评估体系建设
加强石油资源重点开发区域、长庆油田公司马岭炼油厂遗留场地、庆阳石化分公司遗留场地、重要农灌地区土壤质量跟踪监测,开展土壤污染环境风险评价,建立土地使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样品备案制度。加强城市“退二进三”过程中被污染工业场地环境监管,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场地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逐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工程建设
建立优先修复污染土壤清单,逐步建立污染土壤修复机制。以石油资源开发、工业遗留场地土壤修复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完成马岭油田废弃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示范项目、油田开发废弃井场土壤修复示范项目。组织开展污染土壤专项整治,落实污染土壤治理措施和责任,逐步解决土壤污染历史遗留问题。
污染防治
1、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理体系。根据环县城市特点及环卫系统人力、物力和实际垃圾清运状况,在城市主、次干道过往行人产生垃圾采用道路两边设置果皮箱、密封垃圾箱及砖砌垃圾仓的方法进行收集,县城主干道每80m设置一个,次干道100m设置一个。城市商业区、居民居住区生活垃圾采用塑料袋装,定时、定点投放收集的方式进行,每个投放收集点设置一个活动式垃圾收集箱,每个投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按200m考虑,服务面积0.12平方公里。城乡结合部采用固定砖混结构的垃圾仓进行收集。医疗垃圾、粪便采用单独收集。
城市主、次干道果皮箱垃圾用2.5吨小霸王封闭式垃圾车收集运至垃圾填埋场;商业区、居民聚居区定时、定点投入活动式垃圾收集箱,用5吨东风摆臂式垃圾车吊运至垃圾填埋场;城乡结合部垃圾用5吨东风封闭式垃圾车转运至填埋场;医疗废弃物收集后统一运送至庆阳市医疗危废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粪便用专用车辆一次性运至填埋场。力争在2020年,在环县建设满足城乡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处理设施。
2、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与资源化。大力推行垃圾分类收集体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建立健全环县的垃圾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强化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垃圾处理利用率。
3、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程,在甜水、洪德、曲子、木钵等人口较多乡镇要建立垃圾处理厂,其他乡镇要完成街道的整治和垃圾的分类堆放和回收利用,严禁污染事故的发生和危害当地环境。
建筑与工业垃圾管理。启动建筑垃圾的严格管理,制定出台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范管理,杜绝杂乱堆弃问题,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性,科学调配用于后建工程项目,形成延续利用流程。着手调查工业垃圾种类、数量、筹组处理设施,选取有效处理技术,力争2017年初步建立起循环利用产业链模式。
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发展无渣、少渣工艺,从源头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大力开发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进一步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建设完善工业固废处置体系,实现工业固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6、全面实施危险固体废弃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工程。庆阳丰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废污油及污油泥土再利用项目位于环县洪德乡赵家洼水头铺组,设计年处理规模2万吨废污油。各石油单位应集中收集石油危险废物,统一拉运至庆阳丰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集中处理。医疗废物统一收集后及时送往庆阳市医疗危废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7、加强辐射、放射环境安全管理。严格放射源的使用管理。加强辐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废矿以及医院和科研单位等一切有关放射性辐射的污染防治,完善辐射源申报登记和管理责任制,防止发生辐射伤害、污染环境、丢失盗窃等重大事故与案件。确保放射性废物上缴收贮率达到100%。
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筛选重点环境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单,建立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转移排放制度、风险评价制度。开展煤化工、石油石化等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开展受控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源调查、监测、评估工作,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源数据库。加强农药使用管理,规范垃圾焚烧行为,开展水泥、金属制造、化工等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技术产能,削减现有二恶英类污染物排放量;严格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项目环境管理,提高环境准入条件,控制新增排放源。
认真组织实施《庆阳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完善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快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以规划带动建设,以建设促进治理。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延伸整治范围。全面启动乡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程建设,力争 “十三五”期间,完成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立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贮存、转运体系。启动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积极开展生态乡镇创建活动,力争“十三五”期间创建7个生态乡镇。抓住国家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以奖代补” 政策机遇,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为目标,坚持“抓点、带线、促面”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形成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的农村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力争“十三五”期间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划任务,全面落实饮用水源地各项管护措施,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日常监测,定期公布水源状况,稳定提高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系数。
防治
加强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改变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积极开展测土施肥和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加大农作物秸秆生态化利用力度,加强农药使用管理,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可降解地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菜篮子基地环境保护,大力发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立体农业,不断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和废弃物资源化率,综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大力推广生物畜禽养殖技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地膜回收利用工作。
县生态退化的趋势得到基本遏制,实现生态好转。严格控制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开展自然保护区资源开发活动的生态状况系统调查与评估,加强生态恢复工程实施进度和成效的检查与评估。强化旅游资源开发活动的生态保护。加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力度,切实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和生态安全管理。开展生态补偿工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研究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补偿标准体系,落实补偿各利益相关方责任,探索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法、模式,建立生态环境共建共享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控制土壤污染。要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严禁焚烧,重点要建立市场机制,开展一批秸秆过腹还田示范工程、秸秆气化转化新能源技术示范工程。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严格使用农用化学品,推广低毒农药、生物农药,养殖产生粪尿还田和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全面实施规模化禽畜污染控制和化肥、农药的污染控制,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效率,克服资源制约和资源的浪费造成的农村面源污染。
1、在农村推广“一池三改”和鼓励禽畜圈养等一系列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提高农村社区人居环境质量。加大力度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积极发展农村沼气,提高生活饮用水水质,建立适宜的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处置设施,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根据各镇大小设立相应的排污管、排污口,在各镇安放排污管,使生活废水集中。在排污口建与之相匹配的净化池,经消毒后,再排入农田或河流。在新农村试点村逐步推开养——沼——果(菜、鱼)模式。每3户或多或5户修建一个化粪池。将这几户居民的生活废水全部排入化粪池,废水和人畜粪便经沼气厌氧发酵产生沼气用作清洁能源,沼液用于果树、农作物施肥,排放的生活污水用作农灌。
2、积极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强生态农业实用技术的普及和推广应用,积极创建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民用节能灶和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利用技术,减少过度樵采对草灌植被的破坏,推广综合应用成套住宅建设节能技术和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技术,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3、推广绿色无公害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强化农业生态安全管理,尽可能使用有机肥、低毒低残留农药,特别是加强在人口集中区、自然保护区周边的管理,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控制普通化肥的使用,开发使用高浓度缓释化肥,合理调整氮、磷、钾的比例,鼓励使用有机肥,积极推广深施、包膜、缓释、复合配方,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流失量。
4、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特别是鼓励圈养禽畜,对圈养场所进行废水、固废的集中收集处理与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定期清运并送乡镇或县垃圾处理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有卫生责任制度,有专人负责全村垃圾收集与清运、道路清扫、河道清理等日常保洁工作。
5、引进新技术,控制农膜用量,推广地膜回收利用与资源化技术,严格控制超薄农膜的生产和使用;
6、加强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引导乡镇企业适当集中,规模经营,推行工业污染集中控制,控制农村工业污染。
7、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示范。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农业。畜禽粪便加工成优质有机肥、用沼渣灌田,与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相结合,现实种养双赢。
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模式
8、调查并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实施严格保护。
9、建立农产品安全和保障体系,开展土壤污染源和土壤污染的示范,在条件适宜的地区,积极开展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和推广,并建立必要的缓冲区,严格控制工矿建设和污染物排放,建立产品生态安全环境监测体系,严格控制生物生长激素、农药的使用,积极探索有机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和加工。完成相关产品认证工作。
10、加强对秸秆的综合利用,如进行沼气化、作为牲畜饲料、经适当处理还田、用于环保材料、培育食用菌等。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
严格执行核与辐射及放射线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修订完善《庆阳市核与辐射及放射线污染环境管理办法》、《庆阳市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石油、煤炭、建材行业以及医疗设备辐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放射源申报、备案、使用许可、废弃源收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放射源安全管理责任制,严防辐射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
组织开展通讯基站、雷达和高压输变电系统设备等电磁辐射源调查,全面掌握电磁辐射污染现状。制定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地区设置电磁辐射设备,确保电磁辐射环境安全。
目前全县共有水库5座,分别是庙儿沟水库、乔儿沟水库、唐台子水库、樊家川水库和姬家河水库。2015年县城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全县取水口水质类型以Ⅲ类水为主,农村生活和农田灌溉全部为符合类型的水。总的来说全县供水水质有所下降,劣Ⅴ类水出现的区域明显增多。由于开采石油,致使环县存在水源污染问题;部分河流、小溪水量锐减,甚至断流。
通过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地,提高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重点对饮用水源区进行保护建设,巩固和创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大力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和污染控制,保证饮用水源地安全。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外的但对饮用水源安全影响较大、污染严重、治理有难度的企业实施“关、停、禁、改、转、迁”。同时,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保护。
水土流失防治与水土保持建设
1、北部荒漠化,防沙治沙防治荒漠化
大致包括环县北部甜水、秦团庄、罗山川、南湫、洪德、耿湾、四合塬、小南沟、山城、芦家湾、毛井、车道等12个乡镇,总面积540953.3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9.95%,属马莲河与苦水河、清水河上流区域。该区位于全县最北端,靠近毛乌素沙漠南缘,是一个由半干旱草原向半干旱荒漠草原地带退化的、相对独立的、现代成因的荒漠化区域。由于沙线前移,导致草场退化、植被减少,侵蚀模数高达16415吨/平方公里·年,是环县生态环境最脆弱的区域。主要任务应以荒漠化治理为重点,一是要严格保护现有林草资源,二是要加大对风沙源区治理,大力营造防风固沙林带。全面保护现有林草植被,通过实施人工造林种草、封山(沙)育林育草等措施,加强林草植被建设,建立林草相结合的防风固沙体系,遏制沙化扩展,减轻风沙危害。同时,还应进一步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措施,减少开垦耕作,实施造林种草工程、封山禁牧等沙化治理工程措施,进一步保护植被,使北部沙化得到有效治理。
2、植树造林扩大森林覆盖率
包括环县南部,该区域位于我国东部季风区边缘,绝大部分地区为干旱半干旱气候,自然植被稀疏,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环境脆弱,是环县林业生态建设的主战场,也是今后提高环县森林覆被率的重点地区。应以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为核心,把大面积坡耕地退下来还林还草;乔灌草结合,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与农艺措施相结合,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退耕、禁牧、封山和人工造林种草相结合,重点营造生态林,尽快形成功能完善的林草植被体系。一是要严格保护现有森林资源与野生动植物资源;二是对水土流失严重、生态地位重要的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实施退耕还林;三是加大马莲河流域的生态治理。与此同时,应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三区”保护战略,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努力减少人为破坏生态环境,力争全县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1)大力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封山育林、荒山造林、退耕还林等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加快环县北部荒漠化治理步伐。到2020年末,全县25度以上的耕地和“三荒地”全部退耕还林还草,森林覆盖率达到28%以上。
(2)继续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认真抓好蒲河二期、坝系工程、城市水保、生态修复、泾河流域治理等重点项目。当地群众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积极治理水土流失,每年为下游减少泥沙1192万吨,拦蓄径流3246万立方米,为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较大贡献,因此中下游发达地区应加大上游地区治理水土流失的投入。
(3)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各项政策措施,建议建立国家生态投资补偿机制。积极尝试生态移民,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议实行水保生态建设转型机制。从目前治理的总体情况看,在国家投资不足的情况下,水土流失治理的重点应转向封禁治理方向,大力推广舍饲养殖,对生产生活条件非常严酷的地区实行生态移民,促进生态自然修复。
(4)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积极实施资源开发区域的强制性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的抢救性保护,生态脆弱区域的积极性保护,切实加强水资源、土地资源、森林资源、天然草原、湿地资源、旅游资源环境保护。建议加大梯田建设投入,梯田建设是改变群众生产生活基础条件的根本措施,是农业科技推广的平台,对保障粮食稳收增收,保持水土,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都有着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以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要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为方向,以推进环境监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要求,以基础、人才、保障三大工程为重点,配强市级,配齐县级,系统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水平,全面加强环境应急及固废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执法、环境统计和信息传输能力建设,完善污染减排监测统计考核体系。加强城市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饮用水源全指标分析、大气 PM2.5、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温室气体、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臭氧、生态、土壤、辐射等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加强环境预警体系建设,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
进一步理顺乡镇环保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强化环境监管保障,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完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提高监测数据综合分析能力。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力争环保执法队伍达标率达到80%。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环境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人才培养,力争到“十三五”末,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
项目
“十三五”期间,全县计划投资221416万元,实施25个重点环保项目。其中,环境质量改善和提标工程项目15个,计划投资155256万元;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5个,计划投资5100万元;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项目1个,计划投资1500万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个,计划投资55060万元;环境监察、监管能力基础保障项目1个,计划投资800万元;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1个,计划投资5000万元;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项目1个,计划投资50万元。
1、环境质量改善和提标工程项目(见附表1)。
2、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见附表2)。
3、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项目(见附表3)。
4、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项目(见附表4)。
5、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见附表5)。
6、环境监察、监管能力基础保障项目(见附表6)。
7、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见附表7)。
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公益项目投资主要来源于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投入、地方财政补助。老污染治理项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污染企业单位自筹。
积极推进历史性转变,着力克服长期制约环境保护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加强法制,增加投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以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为基本手段,坚持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念,推进清洁生产、生态园区的广泛和深入发展,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布局的优化;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宣传绿色消费模式;多方面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尤其是促进节水工作的广泛持续开展,从源头降低水环境污染负荷,减轻水源供给的压力。逐步引入低碳城市概念,整合城市规划、城建、城管、住房、国土开发、交通、水利等方面力量,积极推动低碳实践,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环县可持续发展水平。
完善环境保护经济管理政策
积极开展排污收费制度改革,建立反映环境成本的排污收费机制和标准,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信贷和土地政策体系。建立高风险行业绿色信贷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推进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制度。制定中央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中央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污染行政代处置机制,推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押金返还制度,完善从源头控制污染的资金保障措施。
完善环境保护财政价格政策
加大政府公共财政环保投入力度,确保环保行政管理经费支出。整合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集中财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分质定价制度,适度提高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及高能耗企业差别电价政策,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补偿机制制度。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消费者使用节能、节水和废弃物再生利用产品。
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
建立环境价格体系,逐步推行排污总量有偿分配、排污交易权制度。率先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在石油、煤炭行业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试点,争取开征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费。积极建立上游地区对下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城市对乡村、富裕人群对贫困人群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生态移民、改善环境的有效途径和办法,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各乡镇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 本乡镇“十三五”环境保护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切实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主要议事日程,并纳入重要事项重点督察范围。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有责任。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将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范围,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计划要求,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密切合作,确保完成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环县环境保护局将在环境保护规划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将规划要求编制年度计划,监督和检查计划,并向庆阳市环境保护规划领导小组汇报,由庆阳市环境保护规划领导小组协调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论证和决策规划的后续调整方案。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把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纳入本乡镇、本部门“十三五”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考核管理,继续推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不断创新环境管理手段,提高环境管理效能,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的作用。全面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加强区域流域开发利用、重要产业发展和城市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强化各级政府环委会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调,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环境执法行为。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十三五”期间,严厉查处企业超标排放、偷排偷放行为,重点整治现有产业集中区域落后企业和不达标企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罚。尽快研究制定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新措施的执法规范,制定相关执法解释、指导意见及配套措施,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模式,确保新《环保法》得到有力实施。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环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的法律、制度、配套政策进行研究。探索通过财政、金融、税费等手段,加强促损害赔偿责进环境任承担方式的多元化转变,强化环境风险社会化治理。
加快环境宣传教育网络化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新闻媒体环境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环境标志认证,逐步建立环境友好型消费体系和生活方式。广泛团结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发挥非政府环境组织的积极作用,走环境保护群众路线,建立环保统一战线。
大力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百佳工程、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环境保护模范社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等绿色系列活动,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办法和措施。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构建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环境质量、环境管理与企业环境信息,鼓励支持引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保护。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提高环境保护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完善重大环保决策和重大项目环保听证、论证程序、规则和社会公示形式,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完善环境纠纷的民间调解与仲裁制度。
为保障工程的实施和落实、促进规划目标的实施,需切实保证资金的有效投入。环县将环境保护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程投资金额、投资所占总环保投入比例和GDP比例应纳入规划予以明确,以保障规划期内工程的资金投入。同时,为减少环保投资对公共财政造成的压力,在资金筹措方面需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机制,使经费来源于企业、市场、政府财政等多方面的投入,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研究探索环境资源价格体系和排污权交易,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抓住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进一步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保障正常经费支出。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投融资优惠政策,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和危险废物处置费,积极探索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有效途径,开征矿产资源生态环境补偿费,建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完善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环保投入机制,努力增加环保投入。
环境科技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动力和有力保障。充分发挥环境科技在环境优化经济发展、持续削减污染总量、不断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和保障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不仅为环保科研提供了资金支持,而且为科研成果的集成与产出提供了平台,有力促进了环保科技创新能力的升级。
加强环境管理、监察、监测、科研机构和基层、农村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能够适应环境形势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立环境科研项目基金,大力支持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加强与省内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的联系与协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小城镇污水处理、环境风险控制、油田生态环境保护、排污权交易技术与政策的研究、引进、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增强环境监管的科技支撑能力,通过科技创新,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环境宣传的主渠道作用,提高舆论引导和监督能力。积极推进公众环境宣传教育,继续开展生态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搭建环保公众参与平台,积极创造全民环保条件。注重信息公开,完善“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与实施过程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公众参与,从机制上保证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大力推广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各类企业要建立环境行为诚信制度和环境监督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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