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2021-0006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1-09-03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空气质量报告 |
关于1-7月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
一、环境质量状况
空气质量方面。1-7月份,县城优良天气比例为76.1%,同比减少13.8%;PM10平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0%;PM2.5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4项指标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97,首要污染物为臭氧(不参与考核),空气质量综合评价处全市8县区末位。
水环境质量方面。1-7月份,20个乡镇(村)污水处理厂(站)规范运行,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洪德大桥国考断面水质为Ⅴ类(3-5三个月六价铬超标为劣Ⅴ类,6月为 Ⅲ类、7月为Ⅱ类),马莲河曲子大桥省考出境断面水质(剔除六价铬)为Ⅳ类,冰淋岔、殷家城市考断面为III类,均达到考核要求;20个乡镇断面达标7个(曲子、樊家川、八珠、罗山川、虎洞、天池、小南沟),超标13个(合道、木钵、环城、山城、耿湾、洪德、秦团庄、车道、甜水、毛井、芦家湾、南湫、演武),达标率35%。
二、工作运行情况
1.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先后6次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围绕城区“三纵四横”主干道开展机械化清扫和洒水抑尘作业,作业频次由原来的每天6班次增加到10班次。二是组织开展了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和城区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管控专项检查,与16家重点单位(企业)签订了扬尘治理责任书,先后下发扬尘管控问题整改通知3份、停工整改通知1份,约谈施工单位2家。三是全面完成庙儿沟、张南湾水库和8个乡镇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矢量信息审查;组织召开洪德大桥断面及苦水河生态环境整治现场会,专题研究洪德大桥国控功能断面和苦水河出境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制定印发《环县洪德大桥国控功能断面达标整治工作方案》。四是建成环城镇张滩滩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城区污水处理厂和20个乡镇(村)污水处理站全部纳入县生态环境保护在线监控平合,实行24小时联网监控。五是完成全县50家危险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产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审核及备案工作,监督指导规范转移污油泥8800吨、废机油5.35吨。六是认真对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82项指标,全面完成了环县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自评考核工作,按要求上报了总结报告、自评表、核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
2.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方面,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7件信访问题全部办结,反馈的15个问题全部销号;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1件信访和反馈的16个问题全部销号;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6件信访问题全部完成,反馈的12件问题完成11件。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通过明察暗访,曝光披露突出环境问题81件,编发排查整治工作动态9期,派出10个督查组,逐乡镇进行两轮过筛排查,对排查发现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力求整改一个、带动一片。截至目前共排查发现问题264个,整改完成259个。
3.生态环境执法方面,1-7月份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63人次,检查企业 204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63份,收缴罚款384.9万元。严格落实12369环保投诉24小时接听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共接到各类环境问题举报69件,已办结67件,2件正在办理中,未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4.生态环保项目谋划方面,编制完成《庆阳市环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正在编制《庆阳市环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2021-2025)》,充分结合国家投资导向和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需求,积极谋划生态环保项目。截至目前,已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1个,正在编制5个,列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或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库9个,落实项目资金3个,争取到专项资金1640万元。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中省环保督察交办反馈未整改到位问题:①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环县商品煤煤质管控不到位,仍有大量劣质煤在市场上销售和使用”问题虽已销号,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全县一级煤炭交易中心目前仍未建成投运。②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毛井镇红糜湾境内宁夏鑫磊石料厂越界开采”问题已销号,但整改不够彻底,生态恢复未通过县级验收,当地群众依然上访。③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环县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整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未整改完成,要求今年年底前销号。
2.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①环县万方矿业公司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生产能力为5万方/年,但核发的采矿许可证为9.8万方/年,采矿许可超过企业生产能力,且该企业未经审批非法占用天然牧草地。②甘肃万胜矿业公司甜水堡煤矿二号井为国家核准项目,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应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批取水许可,县水务部门涉嫌越权审批,违规发放取水许可;洗煤厂建设未完成,未通过环保验收。③华能集团刘园子煤矿矿井涌水达298.9万立方米/年,而环县水务局核准取水量为99.4万方/年,将全部矿井涌水纳入取水许可范围;储煤场防风抑尘网及入河排污口设置尚未通过审批,危废暂存间标牌、危险废物标签不规范。④环县虎洞镇马坊川河道多家企业存在无证和超规模非法采砂问题,洗沙废水直排现象普遍。⑤环县丰泰环保有限公司含油污水转运台账与处置单位接收台账不一致,台账记录涉嫌造假,含油污水处理处置情况不明。⑥砖瓦轮窑未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淘汰仍在生产;粘土矿山未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开采。
3.市级反馈未整改到位问题:①环县中盛羊业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氨氮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2.13倍。②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7月份进口COD浓度超标21天,氨氮超标31天;排口总磷自动监控数据超标3天,8月初COD和氨氮仍有超标。③环县甜水永发碎石场一破工段未安装集尘设施,车间外的皮带廊道未进行封闭,除尘器排气筒高度达不到15米,振动筛车间上部围挡距离地面的间隙过大,易造成粉尘逸散。④环县昊乐养殖有限公司氧化塘设计容积1.4万方,现存养殖污水液面过高,存在污水外溢隐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病死牛处置设施,病死牛处置不规范。⑤天池乡吴城子村居民点生活污水直排进入大黑河。⑥木钵、曲子、甜水人工湿地出水主要污染物去除率均未达到设计标准要求。
4.县级自查发现未整改到位问题:①洪德大桥国控断面和曲子大桥出境断面上游水生态环境脆弱,水量小,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难度大。②环城镇张滩滩村河对坡桥头西北侧和工业园区中盛公司西南侧洪水口污水溢流入河。③县城入城车辆冲洗平台无自动感应功能,水压过低,水量太小,不能真正发挥作用;211国道两侧清洁不彻底,堆场堆料多,扬尘污染严重。④乡镇雨污管道排污管理不严,存在偷排污水现象。⑤甜水镇苦水河出境断面水质不达标,据宁夏河长办反馈,甘宁交界断面水质监测结果长期为Ⅴ类或劣Ⅴ类。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短板弱项,持续加强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把欠下的任务补回来,把落下的进度赶上去,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争得主动、打好基础。
一是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快建设洪德、山城2个乡镇污水处理站人工湿地,有效缓解洪德大桥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定期开展马莲河、蒲河沿线污水排口规范化整治排查,紧盯县乡污水处理厂和刘园子、万胜2个煤矿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严查严处各类非法超标排污行为;督促各乡镇加快开展污水截留和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效解决雨污混排问题,减少溢流、混流污水对天然水体的影响,确保地表水出境断面水质达标。
二是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扬尘管控措施,会同住建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硬化进出场地,推行湿法作业,全面落实围挡遮盖和大风扬尘天气应急等措施;对城区未开发利用的裸露土地、土方暂存场、砂石物料堆场进行全面排查,落实临时植被绿化和绿网应急遮盖措施,避免大面积裸露土地产生扬尘;尽快启用县城北入城车辆冲洗平台,确保真正发挥作用,有效遏制车辆带泥入城问题。
三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步伐。严格落实8月17日召开的环县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交办会议精神,按照《环县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做好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联络、信息调度和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抓好本部门负责整改的9件问题。同时,协调督促各责任单位抓好整改,确保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按时完成。
四是着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严格履行环境监管责任,加强日常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对石油开发、危险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等高危险企业要加大专项执法检查,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上级交办和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随机抽测和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持续加大对偷排偷放、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涉嫌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五是不断加大生态环保项目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支撑作用,深入研究、积极争取项目,及时抓好入库落地,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和环境效益发挥。一方面,要紧紧围绕中央污染防治资金支持方向,强化与《庆阳市环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加强与省、市的对接,持续谋划储备一批环境效益显著、符合县情实际的好项目;同时要加强环评审批管理,把好环境保护源头关。另一方面,要依法加强项目运行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着力抓好排污许可管理,监督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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