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2022-00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4-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新建环县洪德锋成煤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1年5月27日,环县洪德锋成煤场运销服务部根据新建环县洪德锋成煤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了“新建环县洪德锋成煤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环县洪德锋成煤场运销服务)、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庆阳万庆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及 3 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经现场核查和讨论,形成自主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m2(合6亩)。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煤堆场一座,占地面积1200m2,为半封闭钢结构堆棚,建成后年销售煤炭2000吨。新建办公生活用房,占地面积99m2,车库一个,占地面积22m2,门房占地面积10m2,消防区占地面积20m2,地磅占地面积20m2,旱厕一座,占地面积10m2,沉淀池体积1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体积40m3。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工程由环县洪德锋成煤场运销服务部于2019年3月委托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完成《新建环县洪德锋成煤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庆阳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5月13日批复同意项目建设。本工程2019年7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7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9.92%。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现场核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工程数量等与环评基本一致,主要变更内容为:将全封闭煤堆棚建设为半封闭煤堆棚。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以上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二)废气
本项目堆棚为半封闭堆棚,且用篷布遮盖,定期洒水。对厂区道路进行硬化,且经常清扫、洒水抑尘,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为装载机、运输车辆。通过半封闭堆棚和高围墙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1)中2类、4a类标准。
(四)固废
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泥煤集中收集后,定期出售给附近砖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甘肃新康环保产业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颗粒物标准限值要求。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甘肃新康环保产业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厂界噪声检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类标准限值。
五、验收结论
项目按照《新建环县洪德锋成煤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及环境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试运行正常。试运行期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验收合格。
专家组验收意见-环县富鑫煤场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1).pdf
环县洪德锋成煤场运销服务部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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