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2022-0000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3-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审批 |
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危废暂存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03月14日,我公司根据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危废暂存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了召开了“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危废暂存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验收监测单位-庆阳万庆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及3名特邀专家。验收组经现场核查和讨论,形成自主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成
本项目在耿湾作业区、山城作业区、环江作业区、洪德作业区各新建一座危废暂存点,其中耿湾作业区、山城作业区、环江作业区临危废暂存点设计存储量均为300m3;洪德作业区危废暂存点设计存储量为150m3。主要用来临时储存、中转井场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泥、管线泄漏应急清理产生的少量油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我公司于2021年10月委托甘肃万庆消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2年01月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对《长庆油田第七采油厂危废暂存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庆环评表字【2022】4号)建设。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191.94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91.94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踏勘及调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原环评一致,无变动内容。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经现场调查和工艺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污油泥在装卸、贮存过程中逸散的少量挥发性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
经现场调查,企业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渗滤液。
项目不设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工作人员进行管理,不新增工作人员。运营期间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危废暂存点污油泥贮存间设有渗滤液导流和收集系统,收集渗滤液排入渗滤液收集坑;破损包装袋内污油泥泄漏是偶然发生的,本项目各危废暂存点均设置了一座0.7m3渗滤液收集池,建设单位委托资质单位每季度清理一次,与污油泥一起处置。
(3)噪声
本项目运行期仅在装卸过程中产生车辆进出和人工装卸噪声,属间歇性噪声,随着装卸工作的结束影响消失,通过加强车辆和人员的管理,减少装卸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暂存的油泥和渗滤液。
本项目各危废暂存点暂存的污油泥定期交资质单位拉运处置;产生的少量渗滤液与暂存的污油泥一同交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根据2022年03月06日-03月07日,甘肃新康环保产业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环境空气现状的监测结果,各危废暂存点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8-2020)中的限值要求。建设单位针对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大气污染物均采取了合理、可行、有效的治理措施。通过对周边环境的调查与环保设施处理效果的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地表水
本项目各危废暂存点内,均设有渗滤液收集坑,收集含油污泥渗液,建设单位委托资质单位每季度清理一次。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下水
项目经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措施后,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3)厂界噪声
通过现场调查,本项目运行期基本不产生噪声,仅在装卸过程中产生车辆进出和人工装卸噪声,噪声级较小,属间歇性噪声,随着装卸工作的结束影响消失,且为偶发噪声,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经现场调查可知,各危废暂存点暂存的污油泥定期交资质单位拉运处置;产生的少量渗滤液与暂存的污油泥一同交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验收结论
本工程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运行工况达到了75%以上。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及环境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要求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破坏,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的建设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试运行正常,试运行期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验收合格。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202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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