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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2021-0007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2-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审批

甘肃省环县南区集中供热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21-12-06 【字体: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甘肃省环县南区集中供热工程

2、建设单位:环县南区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县城城南新区(木钵路与滨江南路交叉路口的东北侧)

4、工程概况:在环县南区集中供热热源厂安装原设计规划中的一台58MW燃煤热水锅炉,含相应的鼓风机、循环泵、引风机、出渣连接旁筒、脱硫、脱硝及布袋除尘设施设备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场地的扬尘、施工期间汽车排放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表现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在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1)废气:锅炉烟气、煤库粉尘渣场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排污水、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是机械设备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炉渣、粉煤灰、脱硫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等措施,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2)废水: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泼洒场地抑尘

(3)噪声: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确保施工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拉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营运期

(1)废气: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脱硫塔、SNCR+SCR处理后经烟囱排放;煤库为封闭式结构,渣场覆盖抑尘网

(2)废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震,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炉渣、粉煤灰、脱硫渣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工程符合环县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及选址符合环县总体规划有关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污染防治措施可行。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评价认为该拟建项目的建设可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就本项目的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以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机构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向环评机构查阅项目报告书及索取信息。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书信、传真及电话方式就本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环县南区集中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人:王主任          电话:18298880800

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甘肃万庆消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934-4425386

电子邮箱:1164842965@qq.com

公示有效期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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