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 党政主体责任制情况报告
2024年以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党政主体责任制,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学习全面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党员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八个着力”重要指示中“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加快发展生态产业,构筑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等指示精神,及时研究贯彻意见,扎实推动工作落实。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各常委、副县长为副主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出台了《环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指导文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坚持系统治理,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始终把植树增绿和治沙固土作为改善生态的重要举措,按照“一区一屏一样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土流失治理示范区、遏制毛乌素沙地南侵的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国土绿化样板县)的生态功能定位,全力增绿、保绿、护绿,筑牢阻止毛乌素沙地南侵的生态屏障。实施“增绿”行动。依托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国土绿化试点示范、“蚂蚁森林”、陇东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国土绿化项目,累计植树造林211万亩,完成沙区土地治理126万亩,道路绿化2700多公里,全民动员每年义务植树100万株左右,全县森林覆盖率6.86%。累计人工种草11万亩,实施草原生态修复治理8万亩,草原植被盖度提升到74.52%。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在县北部构筑起了150多公里的防沙治沙带,全县荒漠化面积减少了16平方公里,沙地面积减少了38平方公里,实现了“绿进沙退”。提升“保绿”水平。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偿费等财政资金,大力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16.92平方公里,建成淤地坝350座,修建梯田266万亩(高标准农田100.38万亩),水土保持率达到43.5%,入黄泥沙量每年减少3381万吨。增强“护绿”能力。持续加强对林草资源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保护,从严落实封山禁牧政策,2326名护林员、338名草管员定期开展巡查巡护;突出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建县乡村三级应急救援队伍,全天候管控野外火源、常态化排查火险隐患;科学精准做好林草病虫害防治,森林病虫害率被稳定控制在4‰以内;扎实开展森林督查和林草地监测,严查各类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好生态治理成果。
(三)加大环保投入,努力补齐污染防治短板。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建成县城热源厂3家,实现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建成运行一级煤炭交易中心1处、二级配送中心2处、配送网点18处,淘汰整治各类燃煤锅炉43台,实现城区燃煤小锅炉和散煤销售摊点“清零”;高频次落实机械化清扫和洒水抑尘作业,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6%以上;优良天气率从2022年的85.1%提升至2024年的87.9%,PM10浓度从76ug/m³下降至62ug/m3,达到了国家二级标准。水污染治理方面,按照“前端排查整治、中端强化处理、末端生态净化”的治水思路,全面及时封堵沿河非法排污口,对34家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档”管理;完成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成环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19个乡镇和8个行政村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建成日处理5000吨的再生水厂,中水回用率稳定在30%以上;建成人工湿地6处,在建1处,有效削减污染物入河排放量。4个国、省、市地表水监测断面全部达到国家和省市考核要求。土壤污染治理方面,严格落实油区危废转移监管和处理措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连续多年在省市考核中达到A级标准;建成废旧农膜加工企业2户、回收站点138个、回收专业合作社71个,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27.8%。
(四)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环保问题整改。始终把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问题整改推进生态治理提质增效。建立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坚持“一个问题一个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压茬推进整改,已累计完成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73件、信访问题70件,下剩12件问题正在按时限有序整改,无逾期未整改问题。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既抓实“当下改”,更做好“长久立”,着力以制度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巩固整改成效。建成环境质量在线监管平台,将39个重点排污企业纳入24小时不间断监管,在全市率先建成县级环境监测站,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县级监测站;每年列支50-100万元,专门用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与应急处置,配备执法专用车辆4台,增加辅助人员25人,配套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被评为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尽管我们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对山清水秀自然生态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受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等因素所限,水土流失和风沙化严重,境内扬尘污染治理和地表水水质稳定达标压力较大。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以精准务实举措、真抓实干劲头,努力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形成绿色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行稳致远。
二是树牢红线意识,逐级压实环保责任。牢固树立“抓生态就是讲政治,抓生态就是惠民生”的意识,把不破坏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凡是有助于生态治理的,积极响应、全力以赴;凡是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亮牌叫停、坚决不干。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监管责任制,采取包抓领导现场督办、挂图作战的方式,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督促相关部门、乡镇、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是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对督察指出和反馈的问题,逐一深挖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完善整改方案,靠实整改责任,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的短板弱项,以“三大攻坚战”为统揽,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力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聚焦发展十大生态产业,着眼羊产业链条延伸、能源工业绿色开发、农文旅融合发展等重点方面,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四是坚持铁腕治污,从严推进监管执法。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强化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切实形成环保执法整体合力。紧盯石油煤炭开发、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建材制造等重点行业,推行常态化联合监管检查,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妥善处置群众环境信访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快信息技术“赋能”生态环境保护步伐,积极应用环境监测网络、污染源自动监控等技术手段,不断提高环境监管的智能化水平。
五是立足县情实际,探索形成长效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多元化投入,加强县级财政配套;着眼成效巩固,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环保措施落地见效;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全员参与,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形成以生态监测与考评管理、多元筹资融资、部门协作配合、环保科技支撑、社会公众参与为重要内容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厚植乡村生态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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