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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j-2025-0005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10-09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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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2025年10月9日拟作出 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时间:2025-10-09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环县伟泰水泥制品制造项目

庆阳市环县木钵镇殷家桥村文化广场对面

环县伟泰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万庆消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办公室10间,原料堆场1间,年生产商品混凝土8m3。项目建设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4万元,占总投资的26.54%

(一)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原料堆存于封闭式厂房内;骨料传输带为全封闭形式;上料口为半封闭结构;搅拌均在密闭搅拌机中进行;水泥和粉煤灰储存于筒仓,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筒仓顶部自带的滤筒式除尘器收集处置;物料运输中遮盖篷布,对生产区、厂区及进出场道路进行硬化;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35m3)沉淀后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至化粪池,定期拉运处理;车辆及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10m3)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筒仓自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池沉砂及实验试块作为建筑材料资源化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机修废机油、废液压油收集至专用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定期检查维修生产设备;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

2

环县宏大临时拌合站

庆阳市环县环城镇红星村北关组

环县宏大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金绿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1条(配置冷骨料供给系统、烘干系统、矿粉储供系统、拌合楼、沥青储供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年生产沥青混合料10万吨。项目建设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2万元,占总投资的33.2%

(一)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原料储存于封闭式原料棚内;骨料进料斗安装三面围挡彩钢顶棚,输送皮带设置密封廊道;骨料烘干、拌合楼(振动筛分、热骨料级配系统、搅拌)、矿粉筒运行产生的粉尘及烘干滚筒废气、沥青烟气通过螺旋集尘管、集气管+二级除尘设施(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活性炭处理设施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厂区道路运输扬尘使用雾炮机洒水降尘。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置雨水导排渠,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40m3)沉淀后用于厂区抑尘,不外排。

(三)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沥青落料、拌合残渣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收集尘投入石粉储存区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导热油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在厂区内不储存;员工工作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设备底部加装减振垫等措施;加强管理,对设备、车辆定期保养。

3

环县垚鑫甜水沥青拌合站

庆阳市环县甜水镇大良洼村

环县垚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万庆消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1SLB2000C8型沥青混凝土搅拌系统,配套建设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年生产沥青混凝土8万吨。项目建设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3万元,占总投资的20.3%

(一)加强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物料运输遮盖,对厂区及进出场道路硬化;原料堆放于封闭厂房内,投料口设置在原料库内;骨料传输带为全封闭形式;搅拌在密闭搅拌机中进行;矿粉采用罐仓储存,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筒仓顶部自带的除尘器进行收集;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骨料干燥废气和骨料振动废气经微雾降尘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沥青烟气及沥青储罐呼吸废气由风管引入总集气管道进入二次燃烧+机械过滤+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风机引入排气管道达标排放。

(二)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至化粪池(30m3),定期拉运处理;运输车辆、搅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筒仓自带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送检实验试块作为建筑材料资源化利用;沉淀池泥砂外售做建筑材料;不合格骨料定期交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理;废导热油、柴油罐底油泥、废过滤棉、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四)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垫;定期检查维修生产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管理。

公示期限:2025109—20251015(5个工作日)  注:发布当日不计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0934-4464896

邮箱1977527541@qq.com

邮编:7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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