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bj-2022-0006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12-2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19项(环县第4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第19项(环县第4项)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庆阳市第19项(环县第4项)
反馈问题:庆阳市境内马莲河、蒲河、洪河、茹河等河流水环境容量严重不足,部分指标已接近标准限值。河流硫酸盐、六价铬、氟化物等本底值偏高和县乡饮用水源地因地质因素影响超标问题亟待与上级部门沟通解决。
整改目标:客观评价水环境承载力,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量,确保马莲河、蒲河等河流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开展河流、县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本底调查论证,完成本底值判定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环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委托技术单位开展环境本底值进行调查论证,编制技术论证报告。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编制完成了《庆阳市马莲河五里桥、店子坪、铁李川及蒲河王寨省控断面水环境本底论证报告》《甘肃省庆阳市洪德国控断面水环境本底论证报告》《庆阳市环县庙儿沟饮用水水源环境本底论证报告》《庆阳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项目环境本底判定论证报告》,全面掌握了马莲河、蒲河考核断面和县乡水源地环境本底超标问题,科学分析超标原因,为本底值判定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衔接,开展本底值论证判定工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分别于2020年5月、2021年2月和2022年1月,组织有关专家召开了庆阳市、定西市重点饮用水源及主要河流水环境本底判定论证报告评审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本底判定论证报告审查会和庆阳市洪德、后河桥、下郑村环境本底论证报告评审会,剔除了环县庙儿沟水源地、洪德大桥国控断面、五里桥省考断面中的本底值超标因子。2022年12月7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本底调查论证报告审核会,剔除了环县曲子东沟和樊家川响水淌洼水源地的本底值超标因子。(三)深入开展涉水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制定印发了《环县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县各行业领域水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排查出的具体问题及时交办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实行清单管理、挂号销账。全面落实沿河排污管控措施,通过建站处理、截流并网、收集拉运等措施,流域内基本实现了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针对马莲河上游环江段个别月份水质超标问题,制定印发了《环县洪德大桥国控功能断面达标整治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排查整治,采取果断措施推进污染源头治理,实现水质稳定达标。今年1-10月,我县境内洪德大桥和五里桥考核断面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后均达到考核要求。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环县保障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环县保障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4423117
联系地址:环县环城镇南关社区39号
环县保障第二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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